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連接 IFC 和中環核心區的幾條天橋常常坐著身體殘缺的乞丐。他們有些沒了雙手,有些沒了雙腳,有些有皮膚病,有些燒傷了,燒傷的地方包括頭臉,連部分頭髮都被燒掉。他們有些有幾種殘疾。我知道很不應該,但看到他們的樣子的確會覺得恐怖,眉頭因為心裡不忍而不自覺皺了,有時也因為沒有心理準備,嚇得閉上眼或者別過臉去。所以我盡量都會避開不去看他們,但是即使如此,總不能避免想起他們的身體是被人故意傷害成這樣子的。那是很久以前就聽過的報導,殘忍得難以置信,卻不敢不信,因此決不能給錢,不能讓這盤生意成功,以免更多的人受害。

那麼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有時公司的下午茶有剩餘食物要被丟棄的時候我會想起他們,但是他們是有飯吃的;衣服也是給了沒用,因為是背後的人要他們在嚴寒的天氣穿單薄的衣服以顯得更可憐的。我很懷疑為甚麼他們可以繼續這樣的人生,到底還有甚麼意義?可能是連自殺的能力和自由都沒有?或者家人至親被要脅?究竟有沒有人在幫助他們?我呢?說了這許多其實我一點實際行動都沒有做出來。不是沒有事情可以做的,至少最最最簡單的第一步,我可以上網找尋更多的資料,但是我沒有。我只是坐在這兒,打了這篇文章,同時暗暗默禱,希望幫助 The Icon 業主或者雷曼苦主的熱心議員也會關注這些乞丐。

世上的慘事太多了,我能幫得了多少?我自己的事情都未處理好,等我抓到個老公再說吧;等我儲了足夠的錢讓父母衣食無憂,等我生了一對孩子,我就去做義工!我會帶我的孩子一起去!我會的!

說到底,我很自私。但有誰不自私?有。最近亞視正播放一個港台節目<義行多國度>,就有那樣的香港人,拋下香港的一切,跑到非洲內陸國家馬拉維、跑到菲律賓的窮鄉僻壤、跑到金邊,去照顧愛滋病童、或者用自己的中醫專業贈醫施藥。他們不是去幾個星期親善探訪,而是住在當地兩個月、兩年甚至長期停留。我很佩服也很羨慕他們的勇氣和決心。他們當然是很偉大的,但我相信他們自己並沒有這樣想。我看的幾個訪問裡,那些義工都沒有要求自己能夠為受助者帶來些很徹底的改變,他們只是抱著幫得一點便一點的心態參與其中。我想,真正不問結果的付出就是這樣,他們一定都比我快樂。

春光(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很記得 sex and the city 裡有一幕 charlotte 第一次用鏡照自己的「妹妹」,charlotte嚇暈了。現實中其實我也很少認真地看自己的身體,直至早前做了 lasik,終於可以在洗澡的時候輕鬆自在地端詳一番。我沒有被自己嚇暈,當我對眼紋和黑眼圈已經完全投降後,很慶幸我的身體還未展示疲態。聽來很自戀吧?但為什麼不能自戀呢?香港女仔開口埋口說自己肥,總是不能給自己年青的身體多點欣賞。很多時做姊妹,大熱天時個個還要搭條顏色質料都不相襯的披肩,怕的就是粗手臂外露。難道搭了披肩就真的看不到手臂粗了嗎?我無心挖苦,只想問大家何不大方展示一下健康細嫩的肌膚?那像出爐麵包般的飽滿光澤也很值得炫耀吧?

都怪香港人的保守眼光,說的不是大家不接受女仔穿背心短褲,而是大家只接受身材「標準」的人穿背心短褲,好像你身材不夠好,就侮辱了顯露身材的衣飾,相反身材好的人,就算穿件普通 T-shirt 大家都覺得她在貼身賣弄。我的女朋友們,小腿粗的要等到冬天有 boot 襯才敢穿裙,腰有贅肉就闊袍大袖走可愛路線,有些有身材卻怕尷尬喜歡穿樽領。

或者有人覺得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但我真心覺得人著衫不應該只為了遮。我不明白為什麼街邊小店的打底背心總是差不多頂到上鎖骨,有時我上班穿了件領口大一點的上衣,一片備受注目的肉色(真的只是心口以上的肉色,而不是心口的肉)令我顯得好像穿錯晚裝裙返 office。奇怪的是,同樣的衣服穿在外國人身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想想外國人其實不管肥瘦老嫩,手臂粗大肚腩加胸部下垂都是那樣穿背心,誰說穿背心就一定是行性感?背心只是衣服,問題是人,你有沒有相信過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把它看作自己或別人本身來尊重和欣賞?

當然了,要是鬼拍後尾枕,我一定不會邀請大家欣賞我駝著水桶腰穿貼身衫。只是明知歲月不饒人,才早點替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共勉一下要既來之則安之。所以說,年青的身體是應該有風駛盡里的,甚麼身型都不要緊,只要穿合身的衣服就好。反正身型大改很難,普通人生下來不是 model 身材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培養自信和品味方為穿得漂亮的關鍵。姊妹們,拼棄那條老土披肩吧!現在還未到你真正需要它的時候。

不過就算有自信有品味、在人前穿得多漂亮,想起眼前這最後的春光,卻只有我一個人,在這十呎不夠的淋浴間內享受著,再自戀,終究還是敵不過一絲涼意。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星期

星期一,整晚在哭。我每次哭過後眼皮都會腫起來,不過我已不管了,哭的原因,是因為我以為我要送牠到一個聽上去不怎麼幸福的地方,而我沒有其他選擇。

星期二早上,收到一個比較正面的消息,有對住嘉亨灣的夫婦有興趣收養牠,而且那對夫婦本身也養了一頭八歲的哥基,基本上,大家一聽到「嘉亨灣」便認定那是一主好人家,我也稍稍安心。那夜和朋友晚飯,沒有哭。星期一和星期二,木頭沒有像之前兩星期般每天 apps 我,明明星期日還好端端的。

星期三,木頭生日,本來我誓神劈願跟自己說如果他不自己出現,就明天才 send 一個 belated happy birthday,結果那天中午我就 send 過去了。那天,一直跟他斷斷續續在訊息,我怪自己不懂見好即收,最後竟令自己為了他沒有回我的無聊話而發愁。夜晚,說有興趣收養的夫婦打來,太太弄傷了腳,收養的事或者要擱置,我又哭了。

星期四,收到天使的 Facebook message,他終於 reply 我給他的最後 message,他不知道那是最後的,只有我知道,我對他已經徹底失望。我的 message,只是問他地址和銀行戶口號碼,好讓我把太早買下的禮物寄過去和還他旅行的錢,只有這些公事要說,其他的我都不想說了,就算我對他有幾多愛,我不想再對空氣說話了。一個沒有時間付出關心的重要人物。那夜,打開書本,開著 TVB 的劇集,我反覆想著很多事情,想起阿瓜說我不懂 art of seduction,想起一次又一次的輪迴,眼淚靜靜地陪著我。

星期五,晚上有課,我好悶,想下課出去走走,我竟然再一次 apps 木頭,其實他都沒做甚麼,只是我對自己好失望,怎麼一邊逛街,一邊忐忑 apps 裡有沒有 message,只不過是他!我還要為他不快樂嗎?

星期六,先去新蒲崗學琴,然後乘巴士去 poly u 上課,途中經過一個我很陌生的社區,木頭說他住在那裡。我又被那些思緒困擾著。上課期間,我一下子太抑鬱,打給小宅,他叫我把木頭掉進垃圾桶,我試了,又拾回來。終於下課,十點半,去了中環找阿瓜和日仔,骨都骨都兩杯啤酒下肚,醉了。是日仔先撩起的,他聽到我跟J說話,我說 everybody comes and goesbut its me who screw it up,他竟然明白,說 he did the same,他說 u got to be confident,然後他對阿瓜說,我的是情傷,那時我已經開始坐在地上哭。阿瓜走過來,講多兩句,我哭得更厲害,阿瓜抱著我,我只管申訴一切難過的事情,讓自己哭到崩潰。

那夜回到家中,因為酒醉一直沒法好睡,天光後終於感到好一點,但八點就要爬起來去接牠,累到不行,不過心情好像已經放鬆了一點。我在想,也許真的是解鈴還需繫鈴人,我在阿瓜面前哭了,給他看我被摔得一地碎片的樣子,我的仇就報了。我知道這些想法是很傻很無聊的,不過我是很傻很無聊的。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輪迴中的人


死亡。重生。輪迴過幾多次,我都算不清楚。上一世、以致上幾世的事情,以前會刻意記住,因為捨不得付出過的真心,只好抓緊僅有的回憶;但是現在,沒有結果的事情,過程越模糊越好。

這一趟遇到木頭,兩個星期,倒還爽快。Whatsapp 了兩天我已經知道自己不會瘋狂愛他,當時我怪自己太武斷,同時卻很相信自己閱人的直覺和對自己的了解,然後被「接放學」的幸福感打敗了,好吧,嘗試接受吧,即使有些事情不太對頭,但是假如他愛我,我還要等待完美嗎?完美的都不愛我。接著,不太對頭的事情繼續發生,一次又一次證實我的直覺,我對自己說,嘗試接受吧,畢竟他值得欣賞的地方還不少呀,假如他愛我,我都應該會很幸福的。可是,他不愛我。

我身上的究竟是什麼磁場,爲什麼總是把蜜蜂吸引過來撩兩下,停留一會,然後花朵為他們開得燦爛了,他們拋下一句:ITREASUREUASAFRIEND。就飛走。

天啊,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treasure me as a dearest friend,用得著你來大發慈悲接濟我?要 make friend,何需用到 approach 的手段,這麼大個人,不要跟我說不知道什麼是有特定意思的親密。或者是我太小心眼,但我真的沒法子裝出「是麼?你喜歡我?真的麽?怎麼我從來沒察覺耶!」的天真。事實上我不是說你一 approach 就要跟我拍拖,但是如果是你帶我風馳電掣,可不可以在你忽然決定急煞時通知一聲?搞不好我會直墮山涯的。

不過,我不怪他們,我不想變成怨婦,而且如果沒有他們的 come and go,也許我的軀殼已經徹底發霉。我只怪自己,就算我覺得自己幾好都好,在現實的愛情世界裡,我毫不可愛也毫不吸引,所以他們才 treasure me as a friend,這才是我的死因。

無論如何,我真心感激木頭陪我渡過了最艱難的時期,當我決定 case closed 的時候,除了對黑暗井底深感恐懼外,我清楚知道自己也鬆一口氣,不用擔心自己在婚禮上說不出我勁愛他之類的說話。我跟 baby 說:安樂晒。baby 說:希望滿人間。我說:唔覺得。不過可以安心尋死/流浪。baby 說:估到你會咁講。

我都說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同日下午,我決定農曆年跟阿瓜去新西蘭。夜晚,一行四人的新西蘭團敲定了。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就只可以這樣

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寫下這篇文章。外面的天氣好得不得了,冬日的陽光很溫柔地輕撫大地,我很喜歡陽光,但是現在我躲在窗簾布後,躺在舒適的睡床上,世界竟是那樣灰暗。小狗給送走了,是的,不久之前我還在寫牠的小頑皮,但是現在,牠或者已經不能算是我的小狗了。我的心情,好像失戀一樣。或者更像被割下了一塊肉,一個無法復原的缺失。

這刻我甚至連提起牠的名字都有點發抖。

成了這樣的結果,當然有箇中的原因,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但是再怎麼說我都很內疚,沒有給牠最大的愛,守不到照顧牠一生一世的承諾,要牠承受被遺下的淒涼,當然我相信牠在新的家會得到最好的照顧。木頭說,既然我已經作出了選擇,就不應該繼續被這件事情困擾。但是我真的沒有辦法,牠本來就是我剩下最溫暖的光源,失去牠之後,黑暗又來找我。

之前我曾經為了牠想買房子過新生活,現在家人再講裝修買樓我只想逃離現場。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的,但是就是沒法子做到。同一時間,天使走了,他曾經給我點燃過的力量已經所餘無幾,唯一慶幸的是木頭在這個時候出現──雖然我不知道我可以在他身上得到多少溫暖。

不過只可以這樣吧,眼淚掉過了,寫完這篇文章,就只可以這樣。

後記:之後我出去上課,外面的陽光仍然燦爛,上課前我去了麥當當買一個脆辣雞腿包餐,一邊走一邊吃剛炸起的薯條,我竟然還覺得有點快樂。之後阿瓜寄來了小狗的片段,牠也好像很快樂。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馬丘比丘新蒲崗

上星期六,我去了朋友位於新蒲崗的 studio,一個集 art jam、琴房、band 房、排舞室於一身的地方。我最近開始在那裡跟朋友學琴,那天因為晚上要到鄰座 Piggy Sir studio 看他的 Woman in Black,所以學琴後留在 studio common area HEA 了半個下午。

我倚著 cushion 坐在 band 房門外的梳化,一邊聽 band 房傳出的練鼓聲,一邊寫 blog。看著我身邊擺滿一走廊的油畫和 studio 的老闆各自帶回 studio 的紀念品、收藏品擺滿每個小角落,我忽然覺得好感動,這個地方充滿愛和夢!這樣說的確好老土,不過既然是最真實的感覺,就沒必換上別的形容。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我對一個地方有相類的感覺。2009年中,同一座大廈八樓的 loft stage,同樣感動了我,那一次的感受更加強烈,因為當時我才剛打開那扇通往花花世界的窗。我頭廿幾年的人生,除了讀書好像沒怎麼做過其他事情,一切都正常過正常、正經過正經,這種悶死人生活一直維持至我的最後一次分手。無拖拍、無書讀、無試考、無事做,我開始展開我的工餘興趣班,去工聯會學魔術、學畫畫。最初的活動有我的 best buddy baby 相伴,後來練大膽了,間中也自己玩些 baby 沒興趣的班,最後,我竟憑一個 Facebook 廣告勇闖新蒲崗──一個完全陌生的工廠區,上劇場導演的課。要知道放工由中環去新蒲崗要45分鐘,在新蒲崗放學回去屯門的家要80分鐘,我都不是沒有掙扎過的,但因為劇場的吸引力,我連西灣河的編劇班都上過了(興趣班其中一個貢獻就是帶我去些成世女都未去過的香港地方),新蒲崗就新蒲崗吧,想不到我從此和新蒲崗結下奇妙的緣份。

Loft stage 基本上是個有十幾個排練室的地方,也附有一個小型黑盒劇場。在那裡上課,沒有枱,沒有櫈,地板鋪上黑色的膠布,大家入房之前脫掉鞋子,我們席地而坐,或者倚住那些看上去很舒服但實質只是包住膠布的硬磞磞大木箱的道具梳化(好多次被它「陰中」撞得屁股很痛呢...)。Common area 有梳化(相信都曾經是道具)、電視(有90%的時間是壞的,不過反正大家去 loft stage 都不是為了看電視)、雪櫃、微波爐、零食架,要買野飲買杯麵叮就放錢入小錢箱,自助找贖。那裡其實還有一個小廚房,有一對情侶(?)(我都不大肯定他們的關係)期間限定地提供自家製足料漢堡扒幫各劇場人打打氣。我好像回到了讀書的時代的學會/soc 房(我讀書時都沒進過學會/soc 房!)。

排劇的人當中有專業的、也有像我一樣返了一整日工還風塵撲撲趕過去的,大家都很努力,即使本來只是抱著玩玩的心態的(像我),到最後也玩得很認真。這一切使我覺得很不真實,如在夢中。是甚麼令大家排戲排到忘記時間,十一二點都不願走呢?如果說是追尋夢想,嘩,好像講得太大..不過夢想都未必一定要是得到最佳男/女主角,或者踏上文化中心大劇院的台板。是因為很愛劇場吧?所以很想參與其中,想做好些。這都是一個夢想呀!但是,如果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是否有些很明確的所謂夢想,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我感動的是有一群人在那裡讓自己的生命發熱發光,令那個空間很溫暖,甚至燃點了其他人,那是我在 One Plus (朋友的 studio)、loft stage、甚至 Piggy Sir Dynamics 都感受到的生命力。最近我在看鄧小宇(<穿Kenzo 的女人>的作者、<號外>的創刊編輯)的<女人就是女人>,他寫到一位叫 Linda Yin 的女仕,一個1982年已經去過看馬丘比丘的人。鄧小宇說:「Linda Yin 吸引人之處,並不是由於她去過地球上很多較 obscure 的地方;只要有足夠的金錢和足夠的品味,任何人都可以做些令人羨慕的事情...如果 Linda Yin 有更多金錢,她很可能會做其他更多東西,如果她較貧窮,她又可能會做另外一些事,但最重要的是,在她能力範圍之內,她的確盡了她的力量和想像去豐富生命。」

沒錯,就算我「較貧窮」、沒天分、作為一粒小薯 OL,原來我在行街食飯唱K睇戲睇電視食飯食飯&食飯以外還有很多不同方式去豐富生命。對我來說,馬丘比丘到現在仍然是個有待發現的地方,但是至少我發現了新蒲崗,一個大夥兒唔著鞋隨地目訓的新蒲崗。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As per requested


是不是很多情侶都是這樣的呢?被迫做/陪他/她做一些他/她想你做/喜歡做的事,然後你又要他/她做一些你想/喜歡他/她做/陪你做的事。今日和 Ms. Sweetie lunch,就聽到了這樣的情況:她要他返教會,他要她出席攜眷牌局;她想他送她回家,他想她做個煮家女友。Ms. Sweetie 和她的男朋友拍拖三年了,本來我想問:「點呀?你哋係咪都好快結婚喇?」怎料他們還是(是的,連我這個不算很常聯絡的朋友也不是第一次聽了,情侶的問題總是重重複複,沒甚新意的;大抵兩個人/所有人的關係格局,都是一早就定了──我是屬於三歲定八十和性格定命運的派別的,當然,沒性格者不在此限)被這些問題纏繞著。

其實要做些 as per requested 的事情不是問題,問題是如果你不做,他/她會否不滿,做了,你自己又是否快樂。Ms. Sweetie 的個案顯然不是一個成功的例子。Ms. Sweetie 說:「兩個人一齊一定要互相遷就的啦,不過我遷就你之後就到你遷就我,怎麼你只懂投訴我沒有達到你心目中的標準呢?」毫無疑問我會站在 Ms. Sweetie 的一邊,但是我覺得兩個人如果大家的遷就要討價還價的話,不斷去 compromise 只會令大家覺得很累很辛苦。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太理想主義,我希望 give-in 本身是一種快樂,不是犧牲,兩個人的愛情是一個 pool,儲起大家的 give-in,那裡就有更多愛。

Ms. Sweetie 的情況,可能幾年之後他們還是會帶著那些問題結婚生仔,我當然不希望這樣,不過我懷疑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基於這種隻眼開隻眼閉、就就吓就一世的原則。我覺得還是關乎你是不是愛那個人的問題。要知道喜歡一個人和愛一個人,不是程度上的分別,是本質上的分別。我愛 Wyman,即使他填的詞未必每一份我都喜歡,但是我不會因此而厭棄他。我喜歡森美但說不上愛他,所以他主持的節目我未必會看。喜歡是你可以和他相處但容忍有個限度,愛則是無所畏懼的。

我是一隻愛情鬼,至少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上述的事情似乎很難發生在我身上,不是故作清高,是真的力有不遞。愛上一個人的話,我想我和他花的所有時間都快樂,即使為他做些平日我不會做的事情,我依然快樂。兩個人走在一起,最重要就是大家都更加快樂。我不需要找一個和我喜惡相同的人,我想讓兩個世界結合,但各有發展,兩個人可以透過對方接觸到更大的世界,互相分享、學習和啟發。我是一塊貪心的海棉,或者我不是因為他愛所以我愛,而是我愛某個世界所以我愛他。當然一定會有我不想做的事,但是我也相信我不會愛上一個不給我選擇權利的人。所以我的世界沒有所謂能不能遷就,只有愛和不愛。這些真是對愛情過份美麗的幻想吧?我常常想,我這個人,最差的運氣可能就是以前遇到太好的愛情,所以才沒有辦法屈服於現實。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養狗的男人


我養了一隻狗。小時候,我對養小動物其實沒很大感覺。因為試過餵雞被雞啄(因為我伸出拿飼料的手被雞啄食...),到今天依然怕雀;又因為試過被狗追了半個沙灘,對狗也有些膽怯。直至和第一個男朋友拍拖,他家裡養了一隻狗,一隻不算好可愛、又不算好兇悍的狗,可能牠都算有點閱歷,大部分時間牠也只是行行企企,cool cool 哋不太理人的,這樣我反而慢慢適應和狗相處。不過,在愛上狗之前,我卻先愛上了養狗的男人──不 specifically 是那時候的男朋友,或者都該讚一讚他是個很好的示範,又不過其實他都只是負責康樂部分的1/6個主人。總之,養狗的男人就是有一份耐性和一些不拘小節,同時又好 man。我覺得養狗的男人擁有好多愛,但又愛得很含蓄,他們未必會嘮嘮叨叨跟小狗說話,表達感情只是摸摸頭,給個狗罐頭,或者下指令,跟小狗玩玩,然後兩個都很快樂。我總是覺得養狗的男人都是比較積極樂天的人,相對於養猫的男人來說,後者比較多愁善感,當然這只是我全無理據的我覺得。

所以我一直想再找一個養狗的男人做男朋友,想不到找不到男人,卻找來了一隻狗。湊 GEGE 的時候,我自己就成了那個養狗的男人。真的,養狗訓練出一個不知道可不可以叫做好 man 的我,至少我這一年對 GEGE 的打鬧,我相信如非養狗,一世人都沒機會用得上這麼多實質暴力(生孩子的話另作別論)。我家裡是極少出現打鬧的情況的,我是獨生孩子,沒有經過兄弟姊妹鬧交打交的訓練,又不頑皮,媽媽不用滕條炆豬肉,爸爸甚至從不打我,一家人最多是鬥氣,都沒有鬧人的本事。GEGE 來了,教狗的責任在我,最初牠牙痕會咬人手,我好怕牠大了養成習慣,一隻狗 BB,不忍心都要彈嘴巴,然後牠長大一點四出搞事,寵物店的人教我用報紙捲起打地沒用,打在牠身上牠都不痛,我就開始好傍惶,怕自己對牠管教不來,那時心裡真的好渴望有個男人走出來大喝一聲,GEGE 就乖乖聽話。最後,媽媽買了一支$20的愛心打狗拍,終於有效。日復一日,我亦練就了一身好武功,現在我都可以大喝一聲,阻止 GEGE 的搗蛋行為(一時時啦...),又或者在牠過度亢奮/狂奔的時候把牠捉住教訓一頓。

我發現惡是我缺失的一部分,原來我是個只有喜哀樂的人。其實都不是沒有怒,只是我不知道甚麼時候該怒,甚麼時候不該怒。總之,以前就是認為自己保護不了自己,所以好想找一個有本事惡的男人保護我。我被迫惡死起來之後,我想我已變得更強悍,不是對我的狗,而是更獨立地面對生命,這也更符合我內裡倔強的性格。話說回來,GEGE 也不是一隻很頑劣的狗,只是我們家裡的雜物多,家教又嚴,累牠捱了不少打罵,但是世界就是有些你不能改變的規則,要不是你跟從,或者你按自己的意願行事,然後捱一些料想得到的教訓,好像 GEGE 明知咬牆會被打仍然照咬一樣。也許物似主人形,一個硬頸的人,養了一隻硬頸的狗。我們都會繼續挑戰下去。

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Miserable


今日本來約了郭小霖晚飯,怎料他臨時有事只好取消。下午他說晚飯前還有一點時間,撩我 happy hour,因為我不甘心只能「攝」一個小時,就一口拒絕,不過轉頭又很乞人憎地問他可不可以用那一個小時送我回家。奸計得逞,郭小霖說今次他的車泊了在一個很坎坷的地方。我真的很喜歡他用坎坷去形容一個車位。OK,那個坎坷的地方在南昌站。是這樣的,他的習慣是把車泊在奧運站然後撘兩個站到香港站。因為有一個早上奧運站沒泊位而同一時間他發現日泊由$70 加到 $80,所以憤而轉去泊南昌。郭小霖說,如果早知會約我就不會泊南昌站。「你不覺得這個地方很 miserable 的嗎?」他說。

坎坷和 miserable,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冒犯的成份,但我和郭小霖都曾經 miserable 過,我們都曾經在那條水平線下,跨過了,才笑得出。所以那種笑得出不是恥笑,只是我們慶幸,我們已經離開;我們不介意回去,但是已經不需要被迫留在那裡,正如郭小霖說,他也只是泊一架車罷了,而且那是他的選擇。我們常常都說,不是要揮金如土,但我們要的是有得揀(P.S. 犀利的是當我向阿瓜提起這個原則時,他也深表認同,而阿瓜,是家住清水灣獨立屋的,他都「想有得揀」ummmm...我只是覺得──好──犀──利──)

當然郭小霖和我的水平線不一樣,我的選擇跟郭小霖的選擇都不一樣。但是我想我們都能明白 miserable 是甚麼,那是跨越水平線之後才體會到的猶有餘悸。其實我所跨過的水平線,一杯 starbucks罷了、或者 Zara trf 系列的衣服,和返屯門的八折的,在我還是月薪10,300 元的日子,那些並不是想也不用想就消費的項目。現在我要左度右度的,是一支 900 多元的 Hermes 香水。我之前說過的,我要做個會噴香水的女孩,那是多於噴香水的一件事情。要由頭靚到落腳趾尾,不單是靚鞋靚袋靚 accessories,那些 recurring 的消費包括護膚品化妝品 facial 修手修腳整頭髮噴香水,那就是我新的水平線。這些事情說來很物質,但都很實質,我不是看到戶口有很多個零就會很開心的人,我會開心的話,是背後我可以品嚐的生活,不一定所有吃用住都要貴貴貴貴貴,我要買的只是有得揀,揀靚、揀有 heart、揀有 quality...

未跨越那條水平線以前,我沒有想過那是 miserable 的,至少以前不會因為不可以常常去 starbucks 覺得很 miserable,這是件好事,我只是喜歡進步的感覺,我都說過,我是走出了一步、就知道到自己要再走遠一點的人。Starbucks 到今時今日於我仍然有作為獎品的意義,雖然我已經可以毫無障礙地得到,但是就是為了這種輕鬆,每一次我都會 appreciate,這是我想要的生活。

或者,說得上 miserable,我並不單是在向前跑,我必需承認我還有逃走的心態。事實上miserable 的世界一直在我身邊,我沒辦法也不應該嘗試去改變。從冰島回來我做了一次 hair treatment 加剪頭髮,要 $800,很正常的價錢;爸爸每兩個月去深圳剪一次頭髮,每次 $5。我去一次 salon 足夠爸爸剪 26 年頭髮。這不是爸爸會覺得 miserable,是我、我不要用 $5 剪頭髮,當然這是極端的例子。我實在很討厭要慳,很害怕要慳,我好想賴那是爸爸給的陰影,某程度來說我仍是個頗慳的人,卻和我現在的生活充滿矛盾。所以,miserable 的是我,我不知道這種恐慌到甚麼時候才可以真正獲得解決。

究竟我要到達那一條水平線我才會覺得滿足,或者現在我已經很接近,又或者我還沒有看到。Anyway,我還是再努力一點再說吧!

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我不會綁鞋帶



我不會綁鞋帶

這次我穿著去冰島的球鞋,鞋帶特別容易鬆脫,幾乎每半小時就要蹲下來再綁一次。他們說我不懂得綁鞋帶,是的,我綁鞋帶的方法跟其他人的不一樣,也許是個差的綁鞋帶方法。

六年前,我也是穿著這雙球鞋和當時還沒分手的男朋友去北海道,那時候他忍不住蹲下來一邊替我綁好鞋帶,一邊向我示範正確的綁鞋帶的方法。六年後,天使好朋友又教我綁鞋帶。其實我是故意不去學懂的。因為我喜歡那種被照顧的感覺,他們教我綁鞋帶的時候,我覺得很幸福。我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別人照顧,只是綁鞋帶這件事情,是我特地留起來讓自己感受還沒長大的感覺的信物。(我不久前才知道有些女人要男人替她們拿手袋也是為了那種被照顧的感覺,不過我真的不能接受男人拿個完全不襯的女人手袋──不是唔型,是核突呀!男女各扣至少60分的!Please stop doing it!!)我絕不是喜歡男人替我綁鞋帶,我不是要人服待,我只是喜歡他們把我當小女孩般,他甚至不需要很耐心的教我綁,因為我根本不是學不懂,我只是想在某些我喜歡的人面前很真實地無知一下罷了。

不懂綁鞋帶是有心,但是有好些事情我是真低能的,低能得過份,有時也令我有點面紅耳熱,先不說電腦電話的常識,我對電器也是非常 handicapped 的,在酒店的時候,我跟搖控玩了幾分鐘才成功找到 DVD 的頻道,還有最簡單的電熱水壺,我可以因為找不到它唯一一個煲水掣而要放棄煲水的,回想起來都冒汗(因為似乎已經超出了低能的程度)...不過大抵我有種機器是屬於男人的範疇的信念,大部分時候我都不為此感到慚愧,基本上我覺得女人還是不懂男人的事情比較可愛,所以我也很少掩飾──見識過我的低能的人也許並不這麼認為。

但是還有一些事情,我是很介意自己不懂的。近年才認識我的人,也許很難想像我到20歲才認識 LV,24歲才認識 BMW;我到小學三、四年級都不懂開的士(/私家車──不過小時候我根本沒機會坐私家車)的門,到中一才知道意粉應該用叉捲住吃。雖然那些事情過去了,其實相同性質的事還繼續發生著。我不會輕易跟人說起,因為那些是我尚未康復的瘡疤。

曾經有一個人,他讓我很放心地告訴他的士和意粉的事情,那時他只是很簡單地說,沒有人一出生就懂這些的。後來,我愛上那人,不過我卻沒法再很坦然的告訴他我更多的無知,或者因為要顧及形象,最真實的原因其實是因為我知道他不愛我。
                                 
我很努力去學,但我仍然有太多的無知,有些時候我不需要扮那些無知都不明顯,有些時候我卻掩飾得很辛苦。如果有個人,他不介意我不懂綁鞋帶,不介意我不懂電腦電噐,如果我不介意在他面前暴露我的無知,如果他還樂意告訴我他懂得的故事..這次,如果我愛上了 Mr. Toothpaste,就是因為這些。

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我想做個會噴香水的女孩



2009年8月30日,我在 Facebook 張貼了以下一張 Note

「我們分手吧

情況就好似,我同一個男仔拍左五年拖,個男仔都算幾好,但我慢慢發現我唔想再為佢付出咁多,因為這已經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因為外面有更加吸引我的花花世界;我都知道只要我再努力多一點點,只是一點點,我便可以得到這個都算不錯的男仔,但原來佢根本唔係我需要嘅野,咁我又何必逼自己繼續辛苦經營下去。

只是,五年的精神、時間、心機,我都覺得好可惜,有種很不捨得的心情,甚至有點心痛。我以前有個名叫熱鬥小馬,真的很少不能完成自己要完成的事,即使有多麼理性的分析支持,仍然難免有一段時間的沮喪。不過,人越大,越知道甚麼是適當的時候放手。從來,我都不太缺乏愛和不愛的勇氣。

LLB,我們分手吧。」

今日,我又將要重投 LLB 的懷抱,我不知道這次可不可以和它開花結果,不過至少這次我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回去。

天使來了冰島的旅行,他大大推開了我那一扇開始鋪塵的窗。我是這兩年才把那窗打開了一點點的,最初的時候很興奮,因為我終於有工作和讀書以外的世界,劇場的一切、tenniswakeboard,縱使我學得不好,至少我在做我喜歡的事情,還有音樂和其他我以前沒什麼機會接觸的東西。可是,近來我又開始覺得悶。那窗外的世界停頓下來,或者因為我不夠用功,又或者因為我的力量實在有限,我沒法把窗再推開。我認為自己只能擁有那一點點,但是天使替我把它打開了,我的生命又充滿陽光。天使提醒我,相對我對世界的好奇,我的行動還不足夠。所以我才要回去讀書,我需要改變一些基本條件。可能這只是一時衝動而已,但是足夠叫我站起來,不再靜靜地待在那裡。

天使要走了,或者他回來的時候,我會彈一點 keyboard也能打像樣一點的 tennis、和 snooker或者填好了一些詞、改好了劇本,又或者什麼都不會改變,我仍然是什麼都不懂,什麼都沒完成,不過至少我這刻的感覺很積極,所以無論如何,謝謝天使。

天使,我開始留意歌曲裡每件樂器各自的角色,我開始留意體育消息,我想試和玩更多不同的東西(雖然練習仍然是最大的敵人),我想做個會噴香水的女孩,一直都想的。

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Workcamp - I should have done it at 20



抵埗的第一晚是零晨時份,在機場巴士上遇到兩個台灣女孩,她們看到我手上的資料知道我同是前往 SEEDS guest house,這樣就碰到了我的第一二個營友,很乖乖的大學女生,我本來有點害怕要在夜深推著行李走幾個陌生的街口,還好有她們陪我。到了 guest house 的門口,正找尋密碼鎖匙盒的位置,門就打開了,是個很熱心的美國男生,他也是剛到,其他人都睡了,屋內的安排我們都不知道。經過一整天的航程,而且差點在機艙渴死的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找到個沒人的床位躺下,總算可以安頓下來。

也不知睡了多久,聽到房間裡的人聲,我爬起來看見房內男男女女很多人在走來走去,於是我也起床梳洗。梳洗完畢,有個男孩和我説話,他來自西班牙,17歲,長得像Justin Bieber,是個看上去像只有13歲的陽光男孩。當我告訴他我31歲的時候,他呆了一下,笑說沒關係──鬼仔嘛、我真的相信他是完全不當一回事的,所以自己也不介意了(在香港可是有點介意的),和他同行的朋友也是來自西班牙,18歲。由於 workcamp 在傍晚才開始,我們就出去找 internet café,一個韓國女孩也加入,她22歲。我對他們說我想我應該是 workcamp 裡年紀最大的人了,她很自然的回答說:「Yeswe are young。」OKI KNOW!...其實我很欣賞他們的態度,他們appreciate 自己的年輕,享受探索生命裡的一切可能性,而且對未來充滿期待。回想我22歲的時候,好像總是憂心忡忡、關於工作、關於讀書,總之不停追追趕趕的,生活裡沒有夢。尚幸這幾年我總算做了些自己喜歡的事,給自己的生命保住一點熱度。

之後我們又在街上遇到一些同一個 workcamp 的朋友,一群人漫無目的地在市內遊遊蕩蕩,我跟他們走散了,就一個人去了搭巴士,雖然有點手忙腳亂,但是最後成功找到電訊公司弄好電話卡,真的很興奮。終於我向自己證明了其實我也可以一個人去旅行的。

到了集合的時間,我們花了個多小時收錢、搬行李走10多分鐘到睡覺的地方,又再走10多分鐘到煮食和進餐的地方,一些簡單的介紹之後,時間已經差不多9時。我又累又餓,但是完全沒有開飯和可以去洗澡的跡象。熬過長途機又走了一整天,加上臨出發前病了,咳嗽加上喉嚨和聲帶發炎,我的頭開始痛。這個時候終於有人問到洗澡的安排,我還以為自己聽錯,我們要到公共泳池的浴室洗澡!不是吧?!即是要在明天早餐時間前完成洗澡,還要揹著所有東西在睡覺、煮食和洗澡的地方走來走去,因為我們有22個人而鎖匙只有一條!

差不多半夜一點我們才完成晚餐和洗碟,這就是我的第一天的冰島 workcamp。我們以後就每天分組輪流做早午晚餐和之後的清潔工作,有幾天我站在廚房洗了兩小時碟。

其實出發前已經清楚知道這是 workcamp、不是廉價旅行,多少也做了心理準備不會吃好住好,不過就是沒料到我會被洗碟難倒──不是洗碟,而是「浪費時間」的生活:集合、煮飯、吃飯、洗碟,一天循環兩次半(早餐算半次),每次三小時。在睡覺、煮食和洗澡的地方每天來回走幾次,中間有的空閒時間就到書店裡坐,因為首都 walking distance 的幾條街我們頭三天就看夠影夠了。還有很多等的時間,因為人多,人多時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沒人出意見,就大夥人站在那兒等,不知道要做什麼、不知道要等誰,我請了13天半假竟然這樣在冰島「虛渡光陰」!!

不過我後來我發現或者只有我一個人最需要按捺住自己的焦急,這是我跟他們的最大分別:我對時間緊張因為我沒有時間,我會用錢解決問題,他們是學生,沒有錢卻有很多的時間。無論如何,要不是無聊,我不會有機會跟他們不著邊際的談天、學學 Flamenco、學學其他語言的數字、我愛你的說法、說說音樂、說說電影、或者八卦營內誰跟誰在 flirt我想他們大抵很多都是成績優異的學生,Justin Bieber 將進法學院、他要做法官,他的朋友將讀翻譯和國際關係、想做外交官,也有其他人想做律師、作家、醫生、電影人...無論是否成功,我相信他們的生命將會很精彩,至少他們在18歲的時候就來了這個 workcamp,我也來了,來得很遲,不過總算來了。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我不勇敢 但心裡有一團火還沒熄滅


由我決定申請去冰島的一刻,這句說話一直在我腦內,重覆提醒我:就算很害怕,要走出去,就得勇敢一點。現在,還有不到24小時便要出發了,其實只不過是個十多天的旅行,而且不能完全算是獨個兒去的,頭十天在 workcamp 會有新認識的朋友,之後又有好朋友來陪我完成旅程,所以,只是一個人去一個遙遠的新環境罷了。但是,我確實不是一個喜歡和習慣冒險的人,尤其是父母從小把我當溫室小花般看護著,這次我一個人遠行,他們擔心得不得了,這就使我更不安。然而,我清楚知道我是要去的,每次我從電視看到那些背包旅人在異地遇到不同的人和事,我都很羨慕,只是因為自己的怯懦,從來都沒想過自己可以做到,所以自己去旅行和參加 workcamp,感覺上竟然像走進小說世界般不可思議,這一定讓很多人笑話。總之,無論如何,我長這麼大了,不能因父母憂心而放棄自己要走的路。

是的,我總是不能像父母期望般安份地生活著。我不能只活於他們認為安全的世界,那個世界太狹小,我有能力可以走遠一點,我的人生需要再豐富一點。其實我從小就不是聽話的女兒,一直以來我都是按自己的意願下決定,然後自己在陌生的環境學習、站穩再前行。或者這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尤其是客觀上我的人生並沒遇過什麼大風浪,touchwood 說得上是順風順水,但是事實上我卻常常有種很徬徨很無助、自己一個人在外面闖的感覺,講來講去,還是父母的太多的疪護使我很不甘心冒險。基於我不勇敢,我本來就應該留在原地過平靜的生活,但是我的心不屬於那裡,當我嘗試走出一步,我總發現原來我想去的地方在更遙遠的另一邊。

這次旅行父母認為最擔心的原因是沒有同行的同伴,但是我說,難道沒有同伴就甚麼都做不成了嗎?人生就是充滿意外,學習一個人生活本來就是我要上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