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Friday Night

電視劇裡有誰去了酒吧買醉,他的朋友一定懂得去那家酒吧找他,彷彿世界上只有一家酒吧,就如警探劇集裡全香港只有一組警察、一個法醫、一個律師一樣。又或者,如果他的朋友沒有找他,買醉的人也一定會在酒吧遇到一個搭訕的人,對他說些影響深遠的話。可是現實世界並不如此。

自從上次 J 比約定晚飯的時間早到,她堅持去酒吧喝一杯等我們,我忽然覺得一個女孩子去酒吧喝酒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於是,我起了自己去酒吧的念頭。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酒量是超遜的,從前一杯紅酒已經是極限,跟他們玩多了,有一點進步,但都好不了多少。不過,我開始覺得某些酒好喝,更愛上酒後熱熱騷軟的感覺。我需要這種感覺。

由於我的酒量太差,所以不能太早去喝,免落得八點半就要回家睡覺的下場。Fringe Club 這天晚上剛好有表演,本來我以為在地下的酒吧演出,怎料是在一樓的小劇場,而且門票都賣光了,我硬著頭皮在小劇場門口等,果然真的有人有朋友爽約,給我在開場前買到了票。完場才不到十點,我一個人,站在 Fringe Club 門口,對面就是蘭桂芳。但是我不想過去。我繞上雲咸街,時候還早,那裡仍是 happy hour 的氣氛。我一直走,走到行人電梯天橋,我想去警察宿舍附近的那間二手小店,如果店主在的話,可以和他說說話。我走到店前那條街,剛好碰到店主。他正和一群人出去,看上去是去喝酒的樣子,那時候我多麼想說我可以加入嗎?但是我說不出口。然後,我在 Soho 蹓躂,那些餐廳酒吧裡的都是融融細語的男女,令我望而卻步。原來,自己一個人去酒吧,實行起來又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其實我不是全然找不到一個人相伴的。當我決定我這天晚上不要早回家,我已經在腦中掃了一次 phonebook 和 facebook 的 contact。我想到小王子,如果是找他陪的話,也許不是去酒吧,我會叫他和我去 clubbing。最後這個念頭打消了,不是因為小王子有女朋友的緣故,是我不想在這個時候再弄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關係。除非我可以像對小宅一樣清晰,否則還是不要多生事端,我要將小王子保留做最後一個不曾曖昧的朋友。對了,我也可以找小宅的,但是我又想找一個至少有一點幻想空間的..(如果這句話給小宅看到,他一定又大大生我的氣了。小宅,相信我,如果你不那麼容易為這些「女孩沒有愛上你」的事情生氣,一定會有更多女孩愛上你的,包括我!真的,我不是說過彈結他的時候的你很吸引嗎?你的畫、你的設計都令你很有魅力呀!就是最怕你一開口,又說著甚麼世界很絕望的話。我要說甚麼才可令你相信你該更 man 更有自信呢?不過我想,如果是能勸的話,我也已經先讓自己改變吧?)

那麼百萬怎麼樣?他準該有時間──不要!絕對不要!我不愛他之餘他連 flirt 也沒有誠意,上次已經被 Baby說我 cheap 了,簡直一針見血,聖誕我都能過,一個普通的星期五晚,實在不需要這麼 cheap。好了,連百萬都想約出來,不如找木頭吧?但是去 clubbing 的話,萬一他泡到女,而我卻無人問津怎麼辦?我才不要在他面前失了面子。那麼去酒吧喝一杯怎麼樣?那時候明明說 treasure me as a friend 呀──雖然我完全沒有相信或期望過甚麼。還是算了,我和木頭大抵就是因為十句有九句都是意見相反才發展不下去的,還有甚麼好談呢?這個時候,真的有點後悔和鬼仔拍了那三分鐘的拖,如果沒有拍過拖,也許現在找他陪我去喝一杯,我們還可有個輕鬆的夜晚。拍過拖的,倒還有一個我心安理得跟他做朋友而他對我也算不太差的,究竟他現在有沒沒有拍拖?我太長時間沒有上 facebook,可能他定了婚期我都不知道。我還想到天使,如果他在香港、如果我沒有生他的氣...還有郭小霖,但是他不可以陪我到很夜...我腦海竟然閃過郭小霖介紹的那個比我大15年,有個18歲的女兒的 Burberry 男人!

我承認,這樣的星期五晚,我只想要男伴。女朋友該留在星期六一起 High Tea 的,何況我的好姊妹基本上都不去酒吧和 clubbing。即使她們去,我才不要跟女孩三五成群的去獵男。

最後,我又回到 Fringe Club。那裡的天台酒吧播放微量音樂,偌大地方只有兩三檯人客。我坐了下來,抬頭看射燈打在附近建築物的牆身,煞是浪漫。看遠一些,從山腳的角度仰望西半山,住宅大廈內一些單位亮著柔和的燈光,我想像那些家居的佈置大概很舒適,很有格調。我喝著我的 cocktail,用我的iPhone 3GS的 Note apps 打文章,沒有人來找我,也沒有人上前搭訕。我靜靜地享受這個環境和情調,竟然沒有覺得淒涼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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