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香港女生 ── 杜如風、王迪詩、錢瑪莉、卓韻芝讀後感(published at jET FEB 2012 ISSUE CREATIVE COLUMN)

三聯減價,一次過買了600多元的書,林青霞的《窗裡窗外》、杜如風的《風行風語2》、蔡瀾的《好色男女》、王迪詩的《蘭開夏道》、鄧小宇化身錢瑪莉的《穿 Kenzo 的女人》和卓韻芝的《卓韻芝奇遇記》box set。付錢的時候,看著手上大致上都是同一類型的散文,有一陣子納悶,但不知道是甚麼。
杜如風的書很快便讀完。就如聽說過的,杜如風是爛玩組代表。她重複幾十次的「沒辦法啦,我的工作就是要在鏡頭前表演瘋狂購物。」有點悶人,但相對黃迪詩解釋一百次她的精神排毒是購物,仍然十分正面。我讀杜如風,讀了很久也搞不懂她是個怎樣的女生,最初以為是因為我不能投入她瘋狂 shopping 的習性,但我明明勁愛最鍾意買野的 Wyman,究其原因,是 Wyman 洞悉的世情比杜如風深入,即使同樣講 shopping 講旅行講飲講食,他的喜惡愛恨反映出他敏銳地在意和同情身邊的一切人和事。話說回來,杜如風畢竟是可愛的,這個世界並不需要太多詩人。杜如風作為一個努力而且熱愛生命的女生,就簡簡單單的去玩吧!難得她玩得專業也開心,我想她是我在這裡提及的作者中最開心的一個。
這次買的書,除了蔡瀾和卓韻芝,其他作者我都沒有讀過,但是最期待的是王迪詩和錢瑪莉,因為我也算是個中環 OL 之故,當然我只是小薯一粒。黃迪詩和錢瑪莉,處於不同年代的中環,兩個都是有事業有見識的女人。王迪詩賣的是寸,她的文字可真讓我在紙上看到一個歪了嘴臉的女人。錢瑪莉也厲害,也巴辣,但錢瑪莉不會為自己發了一個漂亮的脾氣或者對一個的士司機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而沾沾自喜(基本上我不相信錢瑪莉會把作為一個國際律師行的事務律師當成威水史)。她們之間的分別是 Elegance。Elegance 不是穿一身名牌加一對斗零踭,也不是懂得很多高消費的玩意。只見今日在街上的、地鐵車廂裡的、餐廳裡的香港女生,懂得打扮、懂得一切潮流和政經物事的不少,但一開口總是霸氣十足;不管是茶餐廳還是高級餐廳,侍應可告訴你他們每天給港女反白眼的次數。我在想:這就是我們從小學習表現真我的結果?
有教養、有儀態不等於扮淑女,最基本的只是對其他人和對自己的尊重。To be considerate,首先就要明白和體諒別人的處境感受(這是我說 Wyman 做到的同情),才懂得怎麼增加別人的幸福、減少別人的痛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看穿世事人心的天賜慧根,如果有,何不好好利用去行善積徳,總好過趾高氣揚地踢爆人間臭事?做個好心,讓讓座、不對被認為是「蠢」的服務生黑面和被人無心撞到時不「dzip」就是了。
王迪詩和錢瑪莉有一個更重要的共通點,就是找不到合意的男人。我相信有好些人是真正享受單身生活的(或者是杜如風?),但是如若介懷,就不要做個欲蓋彌彰的怨婦。不是麼?明明著緊,又裝作無佢唔使死。說的是王迪詩。既然見慣大場面,為什麼還抵不得人家的司機座位椅背有條不屬於自己的長直頭髮?你憑什麼身份罵那人鬼混?最後一人獨守 Four Seasons 都只為了不想隔夜 make-up 被看見,真好笑,你一定當自己是電影裡的女主角,每個鏡頭都要執頭補粉打燈。就算真的被你贏了、每一秒都最型最靚又怎樣?都是違背自己心意的一番刻苦作業。
只有錢瑪莉肯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寂寞。她固然也擺姿態,但是至少她對自己誠實,所以我喜歡她,她仿佛是個落難的貴族。
舊日的中環,在我印象中是個貴族的地方,而因為這種印象,我對中環有份小粉絲對偶像般的情意結。但是,讀完王迪詩和錢瑪莉的書,原來我沒有很渴望成為她們。她們就算有多本事心底仍有份揮之不去的抑鬱,她們飛得多遠都離不開中環。讀到卓韻芝,我才是真真正正的羨慕。然後我就知道我買書的時候究竟在暗忖甚麼。原來我在感慨自己走不出那框框,我一方面關心作為一個都市女生的身份、嚮往「優質生活」,所以才挑了那麼一大堆名人、物質、男女為題材的書,另一方面我卻意識某部分的自己被這一切窒礙了。
其實卓韻芝的遊學經歷算不上十分稀奇,而她強調的生活有很多方式也不是新的論點,真正重要的是她呈現了和自己對質的過程。她說:「一開始的時候是眼霜。」對,我們就是連一盒眼霜都要掙扎一番放不放得下。當我們擁有得越多,要放下的就越多,縱使那些擁有根本未必是我們想擁有的東西,但我們已經習慣。如果要在都市生活下去,對於長出眼紋感到壓力是必然的。不單外表,我們對質素的注重延伸到一切生活的細節。事實上,這些事情亦非有違本性,我本身是愛美的,只是不一定要規限於那種「精緻」、「上等」的模式。一塊木頭塗上白色油漆本來是很平實自然的風格,不知怎的放到initial裡就成了高檔的一部分。在香港,品味絕大部分時候都是昂貴的,空間更貴。於是,出現了時間金錢和細嘗生活之間的抉擇,出現了 Wyman 寫給 Eason 的「陀飛輪」。
卓韻芝選擇了暫時放下一切去流浪,藝術和有趣的人的確可以把生命填滿,那些「精緻」、「上等」的物質已經不再重要。都市的「優質生活」只是真正的優質生活的其中一個模式。現在,卓韻芝已經回來了。問題是:她還用眼霜嗎?她在這裡也找到她想要的生活方式嗎?離開不是答案,離開是為了回來。我們這些在香港出生和成長的女生,真的想要脫離都市的浮華嗎?脫離得了嗎?浮華是罪惡嗎?老實說我真的愛都市的物質講究,同時也愛藝術人文與自然,我可以在這裡找到平衡嗎?
無論如何,香港女生是幸福的,這是一個充滿可能性的地方,我們可以選擇做杜如風、王迪詩、錢瑪莉或者卓韻芝。只要夠 tough。

Friday Night

電視劇裡有誰去了酒吧買醉,他的朋友一定懂得去那家酒吧找他,彷彿世界上只有一家酒吧,就如警探劇集裡全香港只有一組警察、一個法醫、一個律師一樣。又或者,如果他的朋友沒有找他,買醉的人也一定會在酒吧遇到一個搭訕的人,對他說些影響深遠的話。可是現實世界並不如此。

自從上次 J 比約定晚飯的時間早到,她堅持去酒吧喝一杯等我們,我忽然覺得一個女孩子去酒吧喝酒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於是,我起了自己去酒吧的念頭。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酒量是超遜的,從前一杯紅酒已經是極限,跟他們玩多了,有一點進步,但都好不了多少。不過,我開始覺得某些酒好喝,更愛上酒後熱熱騷軟的感覺。我需要這種感覺。

由於我的酒量太差,所以不能太早去喝,免落得八點半就要回家睡覺的下場。Fringe Club 這天晚上剛好有表演,本來我以為在地下的酒吧演出,怎料是在一樓的小劇場,而且門票都賣光了,我硬著頭皮在小劇場門口等,果然真的有人有朋友爽約,給我在開場前買到了票。完場才不到十點,我一個人,站在 Fringe Club 門口,對面就是蘭桂芳。但是我不想過去。我繞上雲咸街,時候還早,那裡仍是 happy hour 的氣氛。我一直走,走到行人電梯天橋,我想去警察宿舍附近的那間二手小店,如果店主在的話,可以和他說說話。我走到店前那條街,剛好碰到店主。他正和一群人出去,看上去是去喝酒的樣子,那時候我多麼想說我可以加入嗎?但是我說不出口。然後,我在 Soho 蹓躂,那些餐廳酒吧裡的都是融融細語的男女,令我望而卻步。原來,自己一個人去酒吧,實行起來又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其實我不是全然找不到一個人相伴的。當我決定我這天晚上不要早回家,我已經在腦中掃了一次 phonebook 和 facebook 的 contact。我想到小王子,如果是找他陪的話,也許不是去酒吧,我會叫他和我去 clubbing。最後這個念頭打消了,不是因為小王子有女朋友的緣故,是我不想在這個時候再弄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關係。除非我可以像對小宅一樣清晰,否則還是不要多生事端,我要將小王子保留做最後一個不曾曖昧的朋友。對了,我也可以找小宅的,但是我又想找一個至少有一點幻想空間的..(如果這句話給小宅看到,他一定又大大生我的氣了。小宅,相信我,如果你不那麼容易為這些「女孩沒有愛上你」的事情生氣,一定會有更多女孩愛上你的,包括我!真的,我不是說過彈結他的時候的你很吸引嗎?你的畫、你的設計都令你很有魅力呀!就是最怕你一開口,又說著甚麼世界很絕望的話。我要說甚麼才可令你相信你該更 man 更有自信呢?不過我想,如果是能勸的話,我也已經先讓自己改變吧?)

那麼百萬怎麼樣?他準該有時間──不要!絕對不要!我不愛他之餘他連 flirt 也沒有誠意,上次已經被 Baby說我 cheap 了,簡直一針見血,聖誕我都能過,一個普通的星期五晚,實在不需要這麼 cheap。好了,連百萬都想約出來,不如找木頭吧?但是去 clubbing 的話,萬一他泡到女,而我卻無人問津怎麼辦?我才不要在他面前失了面子。那麼去酒吧喝一杯怎麼樣?那時候明明說 treasure me as a friend 呀──雖然我完全沒有相信或期望過甚麼。還是算了,我和木頭大抵就是因為十句有九句都是意見相反才發展不下去的,還有甚麼好談呢?這個時候,真的有點後悔和鬼仔拍了那三分鐘的拖,如果沒有拍過拖,也許現在找他陪我去喝一杯,我們還可有個輕鬆的夜晚。拍過拖的,倒還有一個我心安理得跟他做朋友而他對我也算不太差的,究竟他現在有沒沒有拍拖?我太長時間沒有上 facebook,可能他定了婚期我都不知道。我還想到天使,如果他在香港、如果我沒有生他的氣...還有郭小霖,但是他不可以陪我到很夜...我腦海竟然閃過郭小霖介紹的那個比我大15年,有個18歲的女兒的 Burberry 男人!

我承認,這樣的星期五晚,我只想要男伴。女朋友該留在星期六一起 High Tea 的,何況我的好姊妹基本上都不去酒吧和 clubbing。即使她們去,我才不要跟女孩三五成群的去獵男。

最後,我又回到 Fringe Club。那裡的天台酒吧播放微量音樂,偌大地方只有兩三檯人客。我坐了下來,抬頭看射燈打在附近建築物的牆身,煞是浪漫。看遠一些,從山腳的角度仰望西半山,住宅大廈內一些單位亮著柔和的燈光,我想像那些家居的佈置大概很舒適,很有格調。我喝著我的 cocktail,用我的iPhone 3GS的 Note apps 打文章,沒有人來找我,也沒有人上前搭訕。我靜靜地享受這個環境和情調,竟然沒有覺得淒涼寂寞。

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連接 IFC 和中環核心區的幾條天橋常常坐著身體殘缺的乞丐。他們有些沒了雙手,有些沒了雙腳,有些有皮膚病,有些燒傷了,燒傷的地方包括頭臉,連部分頭髮都被燒掉。他們有些有幾種殘疾。我知道很不應該,但看到他們的樣子的確會覺得恐怖,眉頭因為心裡不忍而不自覺皺了,有時也因為沒有心理準備,嚇得閉上眼或者別過臉去。所以我盡量都會避開不去看他們,但是即使如此,總不能避免想起他們的身體是被人故意傷害成這樣子的。那是很久以前就聽過的報導,殘忍得難以置信,卻不敢不信,因此決不能給錢,不能讓這盤生意成功,以免更多的人受害。

那麼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有時公司的下午茶有剩餘食物要被丟棄的時候我會想起他們,但是他們是有飯吃的;衣服也是給了沒用,因為是背後的人要他們在嚴寒的天氣穿單薄的衣服以顯得更可憐的。我很懷疑為甚麼他們可以繼續這樣的人生,到底還有甚麼意義?可能是連自殺的能力和自由都沒有?或者家人至親被要脅?究竟有沒有人在幫助他們?我呢?說了這許多其實我一點實際行動都沒有做出來。不是沒有事情可以做的,至少最最最簡單的第一步,我可以上網找尋更多的資料,但是我沒有。我只是坐在這兒,打了這篇文章,同時暗暗默禱,希望幫助 The Icon 業主或者雷曼苦主的熱心議員也會關注這些乞丐。

世上的慘事太多了,我能幫得了多少?我自己的事情都未處理好,等我抓到個老公再說吧;等我儲了足夠的錢讓父母衣食無憂,等我生了一對孩子,我就去做義工!我會帶我的孩子一起去!我會的!

說到底,我很自私。但有誰不自私?有。最近亞視正播放一個港台節目<義行多國度>,就有那樣的香港人,拋下香港的一切,跑到非洲內陸國家馬拉維、跑到菲律賓的窮鄉僻壤、跑到金邊,去照顧愛滋病童、或者用自己的中醫專業贈醫施藥。他們不是去幾個星期親善探訪,而是住在當地兩個月、兩年甚至長期停留。我很佩服也很羨慕他們的勇氣和決心。他們當然是很偉大的,但我相信他們自己並沒有這樣想。我看的幾個訪問裡,那些義工都沒有要求自己能夠為受助者帶來些很徹底的改變,他們只是抱著幫得一點便一點的心態參與其中。我想,真正不問結果的付出就是這樣,他們一定都比我快樂。

春光(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很記得 sex and the city 裡有一幕 charlotte 第一次用鏡照自己的「妹妹」,charlotte嚇暈了。現實中其實我也很少認真地看自己的身體,直至早前做了 lasik,終於可以在洗澡的時候輕鬆自在地端詳一番。我沒有被自己嚇暈,當我對眼紋和黑眼圈已經完全投降後,很慶幸我的身體還未展示疲態。聽來很自戀吧?但為什麼不能自戀呢?香港女仔開口埋口說自己肥,總是不能給自己年青的身體多點欣賞。很多時做姊妹,大熱天時個個還要搭條顏色質料都不相襯的披肩,怕的就是粗手臂外露。難道搭了披肩就真的看不到手臂粗了嗎?我無心挖苦,只想問大家何不大方展示一下健康細嫩的肌膚?那像出爐麵包般的飽滿光澤也很值得炫耀吧?

都怪香港人的保守眼光,說的不是大家不接受女仔穿背心短褲,而是大家只接受身材「標準」的人穿背心短褲,好像你身材不夠好,就侮辱了顯露身材的衣飾,相反身材好的人,就算穿件普通 T-shirt 大家都覺得她在貼身賣弄。我的女朋友們,小腿粗的要等到冬天有 boot 襯才敢穿裙,腰有贅肉就闊袍大袖走可愛路線,有些有身材卻怕尷尬喜歡穿樽領。

或者有人覺得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但我真心覺得人著衫不應該只為了遮。我不明白為什麼街邊小店的打底背心總是差不多頂到上鎖骨,有時我上班穿了件領口大一點的上衣,一片備受注目的肉色(真的只是心口以上的肉色,而不是心口的肉)令我顯得好像穿錯晚裝裙返 office。奇怪的是,同樣的衣服穿在外國人身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想想外國人其實不管肥瘦老嫩,手臂粗大肚腩加胸部下垂都是那樣穿背心,誰說穿背心就一定是行性感?背心只是衣服,問題是人,你有沒有相信過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把它看作自己或別人本身來尊重和欣賞?

當然了,要是鬼拍後尾枕,我一定不會邀請大家欣賞我駝著水桶腰穿貼身衫。只是明知歲月不饒人,才早點替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共勉一下要既來之則安之。所以說,年青的身體是應該有風駛盡里的,甚麼身型都不要緊,只要穿合身的衣服就好。反正身型大改很難,普通人生下來不是 model 身材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培養自信和品味方為穿得漂亮的關鍵。姊妹們,拼棄那條老土披肩吧!現在還未到你真正需要它的時候。

不過就算有自信有品味、在人前穿得多漂亮,想起眼前這最後的春光,卻只有我一個人,在這十呎不夠的淋浴間內享受著,再自戀,終究還是敵不過一絲涼意。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星期

星期一,整晚在哭。我每次哭過後眼皮都會腫起來,不過我已不管了,哭的原因,是因為我以為我要送牠到一個聽上去不怎麼幸福的地方,而我沒有其他選擇。

星期二早上,收到一個比較正面的消息,有對住嘉亨灣的夫婦有興趣收養牠,而且那對夫婦本身也養了一頭八歲的哥基,基本上,大家一聽到「嘉亨灣」便認定那是一主好人家,我也稍稍安心。那夜和朋友晚飯,沒有哭。星期一和星期二,木頭沒有像之前兩星期般每天 apps 我,明明星期日還好端端的。

星期三,木頭生日,本來我誓神劈願跟自己說如果他不自己出現,就明天才 send 一個 belated happy birthday,結果那天中午我就 send 過去了。那天,一直跟他斷斷續續在訊息,我怪自己不懂見好即收,最後竟令自己為了他沒有回我的無聊話而發愁。夜晚,說有興趣收養的夫婦打來,太太弄傷了腳,收養的事或者要擱置,我又哭了。

星期四,收到天使的 Facebook message,他終於 reply 我給他的最後 message,他不知道那是最後的,只有我知道,我對他已經徹底失望。我的 message,只是問他地址和銀行戶口號碼,好讓我把太早買下的禮物寄過去和還他旅行的錢,只有這些公事要說,其他的我都不想說了,就算我對他有幾多愛,我不想再對空氣說話了。一個沒有時間付出關心的重要人物。那夜,打開書本,開著 TVB 的劇集,我反覆想著很多事情,想起阿瓜說我不懂 art of seduction,想起一次又一次的輪迴,眼淚靜靜地陪著我。

星期五,晚上有課,我好悶,想下課出去走走,我竟然再一次 apps 木頭,其實他都沒做甚麼,只是我對自己好失望,怎麼一邊逛街,一邊忐忑 apps 裡有沒有 message,只不過是他!我還要為他不快樂嗎?

星期六,先去新蒲崗學琴,然後乘巴士去 poly u 上課,途中經過一個我很陌生的社區,木頭說他住在那裡。我又被那些思緒困擾著。上課期間,我一下子太抑鬱,打給小宅,他叫我把木頭掉進垃圾桶,我試了,又拾回來。終於下課,十點半,去了中環找阿瓜和日仔,骨都骨都兩杯啤酒下肚,醉了。是日仔先撩起的,他聽到我跟J說話,我說 everybody comes and goesbut its me who screw it up,他竟然明白,說 he did the same,他說 u got to be confident,然後他對阿瓜說,我的是情傷,那時我已經開始坐在地上哭。阿瓜走過來,講多兩句,我哭得更厲害,阿瓜抱著我,我只管申訴一切難過的事情,讓自己哭到崩潰。

那夜回到家中,因為酒醉一直沒法好睡,天光後終於感到好一點,但八點就要爬起來去接牠,累到不行,不過心情好像已經放鬆了一點。我在想,也許真的是解鈴還需繫鈴人,我在阿瓜面前哭了,給他看我被摔得一地碎片的樣子,我的仇就報了。我知道這些想法是很傻很無聊的,不過我是很傻很無聊的。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輪迴中的人


死亡。重生。輪迴過幾多次,我都算不清楚。上一世、以致上幾世的事情,以前會刻意記住,因為捨不得付出過的真心,只好抓緊僅有的回憶;但是現在,沒有結果的事情,過程越模糊越好。

這一趟遇到木頭,兩個星期,倒還爽快。Whatsapp 了兩天我已經知道自己不會瘋狂愛他,當時我怪自己太武斷,同時卻很相信自己閱人的直覺和對自己的了解,然後被「接放學」的幸福感打敗了,好吧,嘗試接受吧,即使有些事情不太對頭,但是假如他愛我,我還要等待完美嗎?完美的都不愛我。接著,不太對頭的事情繼續發生,一次又一次證實我的直覺,我對自己說,嘗試接受吧,畢竟他值得欣賞的地方還不少呀,假如他愛我,我都應該會很幸福的。可是,他不愛我。

我身上的究竟是什麼磁場,爲什麼總是把蜜蜂吸引過來撩兩下,停留一會,然後花朵為他們開得燦爛了,他們拋下一句:ITREASUREUASAFRIEND。就飛走。

天啊,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treasure me as a dearest friend,用得著你來大發慈悲接濟我?要 make friend,何需用到 approach 的手段,這麼大個人,不要跟我說不知道什麼是有特定意思的親密。或者是我太小心眼,但我真的沒法子裝出「是麼?你喜歡我?真的麽?怎麼我從來沒察覺耶!」的天真。事實上我不是說你一 approach 就要跟我拍拖,但是如果是你帶我風馳電掣,可不可以在你忽然決定急煞時通知一聲?搞不好我會直墮山涯的。

不過,我不怪他們,我不想變成怨婦,而且如果沒有他們的 come and go,也許我的軀殼已經徹底發霉。我只怪自己,就算我覺得自己幾好都好,在現實的愛情世界裡,我毫不可愛也毫不吸引,所以他們才 treasure me as a friend,這才是我的死因。

無論如何,我真心感激木頭陪我渡過了最艱難的時期,當我決定 case closed 的時候,除了對黑暗井底深感恐懼外,我清楚知道自己也鬆一口氣,不用擔心自己在婚禮上說不出我勁愛他之類的說話。我跟 baby 說:安樂晒。baby 說:希望滿人間。我說:唔覺得。不過可以安心尋死/流浪。baby 說:估到你會咁講。

我都說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同日下午,我決定農曆年跟阿瓜去新西蘭。夜晚,一行四人的新西蘭團敲定了。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就只可以這樣

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寫下這篇文章。外面的天氣好得不得了,冬日的陽光很溫柔地輕撫大地,我很喜歡陽光,但是現在我躲在窗簾布後,躺在舒適的睡床上,世界竟是那樣灰暗。小狗給送走了,是的,不久之前我還在寫牠的小頑皮,但是現在,牠或者已經不能算是我的小狗了。我的心情,好像失戀一樣。或者更像被割下了一塊肉,一個無法復原的缺失。

這刻我甚至連提起牠的名字都有點發抖。

成了這樣的結果,當然有箇中的原因,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但是再怎麼說我都很內疚,沒有給牠最大的愛,守不到照顧牠一生一世的承諾,要牠承受被遺下的淒涼,當然我相信牠在新的家會得到最好的照顧。木頭說,既然我已經作出了選擇,就不應該繼續被這件事情困擾。但是我真的沒有辦法,牠本來就是我剩下最溫暖的光源,失去牠之後,黑暗又來找我。

之前我曾經為了牠想買房子過新生活,現在家人再講裝修買樓我只想逃離現場。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的,但是就是沒法子做到。同一時間,天使走了,他曾經給我點燃過的力量已經所餘無幾,唯一慶幸的是木頭在這個時候出現──雖然我不知道我可以在他身上得到多少溫暖。

不過只可以這樣吧,眼淚掉過了,寫完這篇文章,就只可以這樣。

後記:之後我出去上課,外面的陽光仍然燦爛,上課前我去了麥當當買一個脆辣雞腿包餐,一邊走一邊吃剛炸起的薯條,我竟然還覺得有點快樂。之後阿瓜寄來了小狗的片段,牠也好像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