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連接 IFC 和中環核心區的幾條天橋常常坐著身體殘缺的乞丐。他們有些沒了雙手,有些沒了雙腳,有些有皮膚病,有些燒傷了,燒傷的地方包括頭臉,連部分頭髮都被燒掉。他們有些有幾種殘疾。我知道很不應該,但看到他們的樣子的確會覺得恐怖,眉頭因為心裡不忍而不自覺皺了,有時也因為沒有心理準備,嚇得閉上眼或者別過臉去。所以我盡量都會避開不去看他們,但是即使如此,總不能避免想起他們的身體是被人故意傷害成這樣子的。那是很久以前就聽過的報導,殘忍得難以置信,卻不敢不信,因此決不能給錢,不能讓這盤生意成功,以免更多的人受害。

那麼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有時公司的下午茶有剩餘食物要被丟棄的時候我會想起他們,但是他們是有飯吃的;衣服也是給了沒用,因為是背後的人要他們在嚴寒的天氣穿單薄的衣服以顯得更可憐的。我很懷疑為甚麼他們可以繼續這樣的人生,到底還有甚麼意義?可能是連自殺的能力和自由都沒有?或者家人至親被要脅?究竟有沒有人在幫助他們?我呢?說了這許多其實我一點實際行動都沒有做出來。不是沒有事情可以做的,至少最最最簡單的第一步,我可以上網找尋更多的資料,但是我沒有。我只是坐在這兒,打了這篇文章,同時暗暗默禱,希望幫助 The Icon 業主或者雷曼苦主的熱心議員也會關注這些乞丐。

世上的慘事太多了,我能幫得了多少?我自己的事情都未處理好,等我抓到個老公再說吧;等我儲了足夠的錢讓父母衣食無憂,等我生了一對孩子,我就去做義工!我會帶我的孩子一起去!我會的!

說到底,我很自私。但有誰不自私?有。最近亞視正播放一個港台節目<義行多國度>,就有那樣的香港人,拋下香港的一切,跑到非洲內陸國家馬拉維、跑到菲律賓的窮鄉僻壤、跑到金邊,去照顧愛滋病童、或者用自己的中醫專業贈醫施藥。他們不是去幾個星期親善探訪,而是住在當地兩個月、兩年甚至長期停留。我很佩服也很羨慕他們的勇氣和決心。他們當然是很偉大的,但我相信他們自己並沒有這樣想。我看的幾個訪問裡,那些義工都沒有要求自己能夠為受助者帶來些很徹底的改變,他們只是抱著幫得一點便一點的心態參與其中。我想,真正不問結果的付出就是這樣,他們一定都比我快樂。

春光(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很記得 sex and the city 裡有一幕 charlotte 第一次用鏡照自己的「妹妹」,charlotte嚇暈了。現實中其實我也很少認真地看自己的身體,直至早前做了 lasik,終於可以在洗澡的時候輕鬆自在地端詳一番。我沒有被自己嚇暈,當我對眼紋和黑眼圈已經完全投降後,很慶幸我的身體還未展示疲態。聽來很自戀吧?但為什麼不能自戀呢?香港女仔開口埋口說自己肥,總是不能給自己年青的身體多點欣賞。很多時做姊妹,大熱天時個個還要搭條顏色質料都不相襯的披肩,怕的就是粗手臂外露。難道搭了披肩就真的看不到手臂粗了嗎?我無心挖苦,只想問大家何不大方展示一下健康細嫩的肌膚?那像出爐麵包般的飽滿光澤也很值得炫耀吧?

都怪香港人的保守眼光,說的不是大家不接受女仔穿背心短褲,而是大家只接受身材「標準」的人穿背心短褲,好像你身材不夠好,就侮辱了顯露身材的衣飾,相反身材好的人,就算穿件普通 T-shirt 大家都覺得她在貼身賣弄。我的女朋友們,小腿粗的要等到冬天有 boot 襯才敢穿裙,腰有贅肉就闊袍大袖走可愛路線,有些有身材卻怕尷尬喜歡穿樽領。

或者有人覺得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但我真心覺得人著衫不應該只為了遮。我不明白為什麼街邊小店的打底背心總是差不多頂到上鎖骨,有時我上班穿了件領口大一點的上衣,一片備受注目的肉色(真的只是心口以上的肉色,而不是心口的肉)令我顯得好像穿錯晚裝裙返 office。奇怪的是,同樣的衣服穿在外國人身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想想外國人其實不管肥瘦老嫩,手臂粗大肚腩加胸部下垂都是那樣穿背心,誰說穿背心就一定是行性感?背心只是衣服,問題是人,你有沒有相信過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把它看作自己或別人本身來尊重和欣賞?

當然了,要是鬼拍後尾枕,我一定不會邀請大家欣賞我駝著水桶腰穿貼身衫。只是明知歲月不饒人,才早點替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共勉一下要既來之則安之。所以說,年青的身體是應該有風駛盡里的,甚麼身型都不要緊,只要穿合身的衣服就好。反正身型大改很難,普通人生下來不是 model 身材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培養自信和品味方為穿得漂亮的關鍵。姊妹們,拼棄那條老土披肩吧!現在還未到你真正需要它的時候。

不過就算有自信有品味、在人前穿得多漂亮,想起眼前這最後的春光,卻只有我一個人,在這十呎不夠的淋浴間內享受著,再自戀,終究還是敵不過一絲涼意。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星期

星期一,整晚在哭。我每次哭過後眼皮都會腫起來,不過我已不管了,哭的原因,是因為我以為我要送牠到一個聽上去不怎麼幸福的地方,而我沒有其他選擇。

星期二早上,收到一個比較正面的消息,有對住嘉亨灣的夫婦有興趣收養牠,而且那對夫婦本身也養了一頭八歲的哥基,基本上,大家一聽到「嘉亨灣」便認定那是一主好人家,我也稍稍安心。那夜和朋友晚飯,沒有哭。星期一和星期二,木頭沒有像之前兩星期般每天 apps 我,明明星期日還好端端的。

星期三,木頭生日,本來我誓神劈願跟自己說如果他不自己出現,就明天才 send 一個 belated happy birthday,結果那天中午我就 send 過去了。那天,一直跟他斷斷續續在訊息,我怪自己不懂見好即收,最後竟令自己為了他沒有回我的無聊話而發愁。夜晚,說有興趣收養的夫婦打來,太太弄傷了腳,收養的事或者要擱置,我又哭了。

星期四,收到天使的 Facebook message,他終於 reply 我給他的最後 message,他不知道那是最後的,只有我知道,我對他已經徹底失望。我的 message,只是問他地址和銀行戶口號碼,好讓我把太早買下的禮物寄過去和還他旅行的錢,只有這些公事要說,其他的我都不想說了,就算我對他有幾多愛,我不想再對空氣說話了。一個沒有時間付出關心的重要人物。那夜,打開書本,開著 TVB 的劇集,我反覆想著很多事情,想起阿瓜說我不懂 art of seduction,想起一次又一次的輪迴,眼淚靜靜地陪著我。

星期五,晚上有課,我好悶,想下課出去走走,我竟然再一次 apps 木頭,其實他都沒做甚麼,只是我對自己好失望,怎麼一邊逛街,一邊忐忑 apps 裡有沒有 message,只不過是他!我還要為他不快樂嗎?

星期六,先去新蒲崗學琴,然後乘巴士去 poly u 上課,途中經過一個我很陌生的社區,木頭說他住在那裡。我又被那些思緒困擾著。上課期間,我一下子太抑鬱,打給小宅,他叫我把木頭掉進垃圾桶,我試了,又拾回來。終於下課,十點半,去了中環找阿瓜和日仔,骨都骨都兩杯啤酒下肚,醉了。是日仔先撩起的,他聽到我跟J說話,我說 everybody comes and goesbut its me who screw it up,他竟然明白,說 he did the same,他說 u got to be confident,然後他對阿瓜說,我的是情傷,那時我已經開始坐在地上哭。阿瓜走過來,講多兩句,我哭得更厲害,阿瓜抱著我,我只管申訴一切難過的事情,讓自己哭到崩潰。

那夜回到家中,因為酒醉一直沒法好睡,天光後終於感到好一點,但八點就要爬起來去接牠,累到不行,不過心情好像已經放鬆了一點。我在想,也許真的是解鈴還需繫鈴人,我在阿瓜面前哭了,給他看我被摔得一地碎片的樣子,我的仇就報了。我知道這些想法是很傻很無聊的,不過我是很傻很無聊的。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輪迴中的人


死亡。重生。輪迴過幾多次,我都算不清楚。上一世、以致上幾世的事情,以前會刻意記住,因為捨不得付出過的真心,只好抓緊僅有的回憶;但是現在,沒有結果的事情,過程越模糊越好。

這一趟遇到木頭,兩個星期,倒還爽快。Whatsapp 了兩天我已經知道自己不會瘋狂愛他,當時我怪自己太武斷,同時卻很相信自己閱人的直覺和對自己的了解,然後被「接放學」的幸福感打敗了,好吧,嘗試接受吧,即使有些事情不太對頭,但是假如他愛我,我還要等待完美嗎?完美的都不愛我。接著,不太對頭的事情繼續發生,一次又一次證實我的直覺,我對自己說,嘗試接受吧,畢竟他值得欣賞的地方還不少呀,假如他愛我,我都應該會很幸福的。可是,他不愛我。

我身上的究竟是什麼磁場,爲什麼總是把蜜蜂吸引過來撩兩下,停留一會,然後花朵為他們開得燦爛了,他們拋下一句:ITREASUREUASAFRIEND。就飛走。

天啊,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treasure me as a dearest friend,用得著你來大發慈悲接濟我?要 make friend,何需用到 approach 的手段,這麼大個人,不要跟我說不知道什麼是有特定意思的親密。或者是我太小心眼,但我真的沒法子裝出「是麼?你喜歡我?真的麽?怎麼我從來沒察覺耶!」的天真。事實上我不是說你一 approach 就要跟我拍拖,但是如果是你帶我風馳電掣,可不可以在你忽然決定急煞時通知一聲?搞不好我會直墮山涯的。

不過,我不怪他們,我不想變成怨婦,而且如果沒有他們的 come and go,也許我的軀殼已經徹底發霉。我只怪自己,就算我覺得自己幾好都好,在現實的愛情世界裡,我毫不可愛也毫不吸引,所以他們才 treasure me as a friend,這才是我的死因。

無論如何,我真心感激木頭陪我渡過了最艱難的時期,當我決定 case closed 的時候,除了對黑暗井底深感恐懼外,我清楚知道自己也鬆一口氣,不用擔心自己在婚禮上說不出我勁愛他之類的說話。我跟 baby 說:安樂晒。baby 說:希望滿人間。我說:唔覺得。不過可以安心尋死/流浪。baby 說:估到你會咁講。

我都說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同日下午,我決定農曆年跟阿瓜去新西蘭。夜晚,一行四人的新西蘭團敲定了。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就只可以這樣

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寫下這篇文章。外面的天氣好得不得了,冬日的陽光很溫柔地輕撫大地,我很喜歡陽光,但是現在我躲在窗簾布後,躺在舒適的睡床上,世界竟是那樣灰暗。小狗給送走了,是的,不久之前我還在寫牠的小頑皮,但是現在,牠或者已經不能算是我的小狗了。我的心情,好像失戀一樣。或者更像被割下了一塊肉,一個無法復原的缺失。

這刻我甚至連提起牠的名字都有點發抖。

成了這樣的結果,當然有箇中的原因,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但是再怎麼說我都很內疚,沒有給牠最大的愛,守不到照顧牠一生一世的承諾,要牠承受被遺下的淒涼,當然我相信牠在新的家會得到最好的照顧。木頭說,既然我已經作出了選擇,就不應該繼續被這件事情困擾。但是我真的沒有辦法,牠本來就是我剩下最溫暖的光源,失去牠之後,黑暗又來找我。

之前我曾經為了牠想買房子過新生活,現在家人再講裝修買樓我只想逃離現場。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的,但是就是沒法子做到。同一時間,天使走了,他曾經給我點燃過的力量已經所餘無幾,唯一慶幸的是木頭在這個時候出現──雖然我不知道我可以在他身上得到多少溫暖。

不過只可以這樣吧,眼淚掉過了,寫完這篇文章,就只可以這樣。

後記:之後我出去上課,外面的陽光仍然燦爛,上課前我去了麥當當買一個脆辣雞腿包餐,一邊走一邊吃剛炸起的薯條,我竟然還覺得有點快樂。之後阿瓜寄來了小狗的片段,牠也好像很快樂。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馬丘比丘新蒲崗

上星期六,我去了朋友位於新蒲崗的 studio,一個集 art jam、琴房、band 房、排舞室於一身的地方。我最近開始在那裡跟朋友學琴,那天因為晚上要到鄰座 Piggy Sir studio 看他的 Woman in Black,所以學琴後留在 studio common area HEA 了半個下午。

我倚著 cushion 坐在 band 房門外的梳化,一邊聽 band 房傳出的練鼓聲,一邊寫 blog。看著我身邊擺滿一走廊的油畫和 studio 的老闆各自帶回 studio 的紀念品、收藏品擺滿每個小角落,我忽然覺得好感動,這個地方充滿愛和夢!這樣說的確好老土,不過既然是最真實的感覺,就沒必換上別的形容。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我對一個地方有相類的感覺。2009年中,同一座大廈八樓的 loft stage,同樣感動了我,那一次的感受更加強烈,因為當時我才剛打開那扇通往花花世界的窗。我頭廿幾年的人生,除了讀書好像沒怎麼做過其他事情,一切都正常過正常、正經過正經,這種悶死人生活一直維持至我的最後一次分手。無拖拍、無書讀、無試考、無事做,我開始展開我的工餘興趣班,去工聯會學魔術、學畫畫。最初的活動有我的 best buddy baby 相伴,後來練大膽了,間中也自己玩些 baby 沒興趣的班,最後,我竟憑一個 Facebook 廣告勇闖新蒲崗──一個完全陌生的工廠區,上劇場導演的課。要知道放工由中環去新蒲崗要45分鐘,在新蒲崗放學回去屯門的家要80分鐘,我都不是沒有掙扎過的,但因為劇場的吸引力,我連西灣河的編劇班都上過了(興趣班其中一個貢獻就是帶我去些成世女都未去過的香港地方),新蒲崗就新蒲崗吧,想不到我從此和新蒲崗結下奇妙的緣份。

Loft stage 基本上是個有十幾個排練室的地方,也附有一個小型黑盒劇場。在那裡上課,沒有枱,沒有櫈,地板鋪上黑色的膠布,大家入房之前脫掉鞋子,我們席地而坐,或者倚住那些看上去很舒服但實質只是包住膠布的硬磞磞大木箱的道具梳化(好多次被它「陰中」撞得屁股很痛呢...)。Common area 有梳化(相信都曾經是道具)、電視(有90%的時間是壞的,不過反正大家去 loft stage 都不是為了看電視)、雪櫃、微波爐、零食架,要買野飲買杯麵叮就放錢入小錢箱,自助找贖。那裡其實還有一個小廚房,有一對情侶(?)(我都不大肯定他們的關係)期間限定地提供自家製足料漢堡扒幫各劇場人打打氣。我好像回到了讀書的時代的學會/soc 房(我讀書時都沒進過學會/soc 房!)。

排劇的人當中有專業的、也有像我一樣返了一整日工還風塵撲撲趕過去的,大家都很努力,即使本來只是抱著玩玩的心態的(像我),到最後也玩得很認真。這一切使我覺得很不真實,如在夢中。是甚麼令大家排戲排到忘記時間,十一二點都不願走呢?如果說是追尋夢想,嘩,好像講得太大..不過夢想都未必一定要是得到最佳男/女主角,或者踏上文化中心大劇院的台板。是因為很愛劇場吧?所以很想參與其中,想做好些。這都是一個夢想呀!但是,如果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是否有些很明確的所謂夢想,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我感動的是有一群人在那裡讓自己的生命發熱發光,令那個空間很溫暖,甚至燃點了其他人,那是我在 One Plus (朋友的 studio)、loft stage、甚至 Piggy Sir Dynamics 都感受到的生命力。最近我在看鄧小宇(<穿Kenzo 的女人>的作者、<號外>的創刊編輯)的<女人就是女人>,他寫到一位叫 Linda Yin 的女仕,一個1982年已經去過看馬丘比丘的人。鄧小宇說:「Linda Yin 吸引人之處,並不是由於她去過地球上很多較 obscure 的地方;只要有足夠的金錢和足夠的品味,任何人都可以做些令人羨慕的事情...如果 Linda Yin 有更多金錢,她很可能會做其他更多東西,如果她較貧窮,她又可能會做另外一些事,但最重要的是,在她能力範圍之內,她的確盡了她的力量和想像去豐富生命。」

沒錯,就算我「較貧窮」、沒天分、作為一粒小薯 OL,原來我在行街食飯唱K睇戲睇電視食飯食飯&食飯以外還有很多不同方式去豐富生命。對我來說,馬丘比丘到現在仍然是個有待發現的地方,但是至少我發現了新蒲崗,一個大夥兒唔著鞋隨地目訓的新蒲崗。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As per requested


是不是很多情侶都是這樣的呢?被迫做/陪他/她做一些他/她想你做/喜歡做的事,然後你又要他/她做一些你想/喜歡他/她做/陪你做的事。今日和 Ms. Sweetie lunch,就聽到了這樣的情況:她要他返教會,他要她出席攜眷牌局;她想他送她回家,他想她做個煮家女友。Ms. Sweetie 和她的男朋友拍拖三年了,本來我想問:「點呀?你哋係咪都好快結婚喇?」怎料他們還是(是的,連我這個不算很常聯絡的朋友也不是第一次聽了,情侶的問題總是重重複複,沒甚新意的;大抵兩個人/所有人的關係格局,都是一早就定了──我是屬於三歲定八十和性格定命運的派別的,當然,沒性格者不在此限)被這些問題纏繞著。

其實要做些 as per requested 的事情不是問題,問題是如果你不做,他/她會否不滿,做了,你自己又是否快樂。Ms. Sweetie 的個案顯然不是一個成功的例子。Ms. Sweetie 說:「兩個人一齊一定要互相遷就的啦,不過我遷就你之後就到你遷就我,怎麼你只懂投訴我沒有達到你心目中的標準呢?」毫無疑問我會站在 Ms. Sweetie 的一邊,但是我覺得兩個人如果大家的遷就要討價還價的話,不斷去 compromise 只會令大家覺得很累很辛苦。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太理想主義,我希望 give-in 本身是一種快樂,不是犧牲,兩個人的愛情是一個 pool,儲起大家的 give-in,那裡就有更多愛。

Ms. Sweetie 的情況,可能幾年之後他們還是會帶著那些問題結婚生仔,我當然不希望這樣,不過我懷疑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基於這種隻眼開隻眼閉、就就吓就一世的原則。我覺得還是關乎你是不是愛那個人的問題。要知道喜歡一個人和愛一個人,不是程度上的分別,是本質上的分別。我愛 Wyman,即使他填的詞未必每一份我都喜歡,但是我不會因此而厭棄他。我喜歡森美但說不上愛他,所以他主持的節目我未必會看。喜歡是你可以和他相處但容忍有個限度,愛則是無所畏懼的。

我是一隻愛情鬼,至少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上述的事情似乎很難發生在我身上,不是故作清高,是真的力有不遞。愛上一個人的話,我想我和他花的所有時間都快樂,即使為他做些平日我不會做的事情,我依然快樂。兩個人走在一起,最重要就是大家都更加快樂。我不需要找一個和我喜惡相同的人,我想讓兩個世界結合,但各有發展,兩個人可以透過對方接觸到更大的世界,互相分享、學習和啟發。我是一塊貪心的海棉,或者我不是因為他愛所以我愛,而是我愛某個世界所以我愛他。當然一定會有我不想做的事,但是我也相信我不會愛上一個不給我選擇權利的人。所以我的世界沒有所謂能不能遷就,只有愛和不愛。這些真是對愛情過份美麗的幻想吧?我常常想,我這個人,最差的運氣可能就是以前遇到太好的愛情,所以才沒有辦法屈服於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