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我明白

我最擅長的是喜歡一些不怎麼喜歡我的人,更擅長的是懂得放手。都是訓練得來的,要受這種訓練,是種不幸,但能得到這樣的成績,也算是一種成就。

一個人談戀愛,最好的地方是可以選擇怎樣漂亮地開始,及如何漂亮地結束。一個沒有出現奇蹟的晚上,一如以往,我很平靜,像個智者,很瀟灑的說我明白。或者身經百戰的我其實早已知道答案,只是總是不捨得拋去那份重量;我不想讓自己再次經歷輕飄飄四處飄泊的感覺。但凡是借來的東西,都有要還的時候,我其實連不甘心都沒有資格,雖然當初我並不知道原來我只是借。這是最可笑的地方,跌倒了一次又一次,我沒有學乖,反而變得越來越笨;他們笑我,幾十歲人還能有這種少女情懷,我覺得是褒獎,還繼續任性地錯下去,自得其樂。還好我畢竟學懂了如何不讓自己跌得很痛。我不知道我的堅強是因為太愛他們,所以不想他們為我的傷難過,還是我太愛自己,然後一廂情願認為他們在意我是否受傷。

如果可以選擇,我真的寧願我不堅強,反正沒有人因為我的堅強愛我更多,但是似乎我又不可以不堅強,因為相信童話的人,在現實中總是需要很堅強。其實有很多時候,我知道我做不成公主,但是這種妄想一直沒法完全剷除,這才是真正的惡夢。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有人可以告訴我這不是妄想,但是在此之前,我只能說,我明白。

固執的,不只是毛巾

天氣持續潮濕,家裡的毛巾洗乾淨都來不及乾,於是媽媽拿來兩條新毛巾給我替換,但那不是我慣用的毛巾;近乎沒有經過考慮掙扎,我已經決定寧願用那尚未完全乾透的舊毛巾,都不願意用媽媽買的新毛巾,因為我不喜歡那薄薄的質感,也不喜歡那公仔,媽媽有點生氣,但我堅持她也拿我沒辦法。我自己覺得好笑,為甚麼我可以如此固執,珠如毛巾小事都不肯稍稍遷就。但正是如此,我更知道喜歡就是喜歡,即使它有瑕疵,我仍然可以繼續愛它,反而對於我不喜歡的,就算它的狀態多麼完好,我還是沒法接受。

最近追看 Mildred Pierce,講述大蕭條年代一個本來養尊處優的少婦,被丈夫拋棄後為生計逼不得已放下尊嚴做快餐店女侍應,其高傲的女兒鄙視她做低下階層的工作,但她竟然跟女兒說:「無論其他人、包括我、怎麼說,都不要改變你對事情的看法。」原來她也不容許自己從此只安於做一個女待應,她到快餐店工作只是為了學習怎樣開一家餐廳,女兒的態度正好提醒她不要忘記對自己的期望。

一條毛巾同樣提醒我,即使堅持下去開始有點累,或者其他人的說法不一樣,我的選擇就是我的選擇,我應該相信自己的選擇,繼續對自己所愛的一切固執下去,因為我是真的知道我愛的甚麼。

身教

星期五,難得我準時到達球場,場鐘響起,我推閘進入球場,兩個男童已經停止打球。我朝長櫈走過去,那裡有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兩個背囊一個在看書的女童和一楝書,我心裡稱讚仍然穿上班服黑皮鞋的男人下班不忘陪孩子打球。我拿著一個手袋一個大球袋一件大衣站在旁邊等,男人和女人看看我,不慌不忙在說話,男童在喝水,男人著男童換衣服,而我繼續站在幾步之外等。衣服都換好了,連女人和她的孩子都走了,男人和他的孩子仍然悠悠閒在收拾,女童仍然在看書。最後教練過來了,男人才施施然帶著孩子離開,走的時候男人女人小孩也乾巴巴地看看我,即是大家都覺得那情況是突兀的吧?但是就是沒一個人提出他們應該讓出長櫈,因為他們訂場的時間已經到了,下一個訂場的人也帶同走難般的行裝到了,很明顯她需要放東西的位置,如果要喝水換衣服的話,球場外明明是有座位的。

教練問我為什麼不乾脆走過去把東西放在他們的東西上面,但是我不想他們只記得有個沒有禮貌的姐姐趕他們走,我不想他們來到這個世界見過的都是只顧自己的人,那樣他們永遠不知道甚麼是 be considerate。其實已經不只一次在更衣室/球場遇上這等家長,只嘆大人不懂身教,任你幾多栽培,下一代最學到的就是這種自私行徑。

愉快週末

星期六下午,想去太古坊森山大道的寫真展,進地鐵站之前,看見賣白蘭花的老伯。我常常在中環看到他,一直想光顧,但買給自己又有點無謂,終於等到這次機會,我看完森山大道就要去朋友的水墨畫展,白蘭花正好當小手信。我走上前問老伯價錢,他說二十塊錢兩包,我問:「一包呢?」他答:「十塊──不過很快就沒有白蘭花了,買兩包吧!」好可愛的老人家。我要了一包,把花捧在手心湊近鼻子嗅了又嗅,原來買花真的很浪漫,特別是老伯在中環賣白蘭花這件事情,本身就很浪漫。其實花點小錢買花給自己又怎算無謂?美麗人生就靠這些小道具。

買完花,去了太古。其實我很少到那區,太古城的樓價有著張牙舞爪的氣勢,原來真身溫文平實,不像那些冷冰冰的豪宅。走著走著,發現街上難得的不很多人,港島東中心對開一大片空地,襯得它像一件雕塑般有型。再往前走,有一排唐樓立在濱海街的石臺上,雖然殘舊,而且五金、廢紙回收等地舖林立,地方看上去卻出奇地整潔,從街尾回望,遠處的新式大廈托著五顏六色的五層高群樓,這個石屎森林煞是好看。

終於到了太古坊,我不知道那個地方平日是不是都那麼優柔寫意的,幾家露天茶座令我想起未有自由行之前的澳門,可惜我沒時間在那裡閒一個下午。然而,路經本地攝影師梁芷恩的相展,也是一大收穫。那些在香港不同地方拍下的塗改液雙頭筆塗鴉,雖然都是見慣的到此一遊我愛你或歌詞粗口維修電器,但經攝影師收集整理後,趣味驟增。我在參觀的時候,梁芷恩本人還忽然出現,想不到是個嬌小樸素的女孩子。她介紹說那些塗鴉紀錄了塗鴉者當下最關心的人和事,是最真實的生活感覺。我聽了有點感動;現實是一回事,懷有大愛的人,總是在某個角度看到愛。

又終於終於到了森山大道的寫真展。看不明白。其實我是個門外漢,不過我相信他們說,每個人都有感應藝術的本能,只是城市人慣了麻木才變得遲鈍。這個情況就像一個從來只吃罐頭的人,一時間接受不了新鮮食物一樣。所以,即使未掙脫我味蕾上的陳年厚繭,接觸藝術依然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

最後一站,我去了香港公園內的視覺藝術中心看朋友的水墨展。我發現朋友所謂純粹鬧著玩的作品,絕對只是謙虛而已。好奇怪,我的世界有點像 MIB,朋友個個看上去像是個普通人般,認識久了就知道很多都是臥虎藏龍,今次又發現一個外星人,實在很興奮。

走出視覺藝術中心,門口旁邊有株小樹,我為它拍了幾張照片。心情好的時候,普通一棵樹都覺得特別漂亮。這是我的愉快週末。

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電話套的故事(上集)

換了電話,要買新電話套。Lunch 的時候想去 PAGE ONE 找,朋友說,一街都是電話套,何需在 PAGE ONE 買貴貨,我說我很少換套(對上一個和 iPhone 3GS 一起跟足我兩年半),只要找到喜歡的,貴一點沒所謂。可是原來中環的 PAGE ONE 已經不在了,於是我們去了 HMV,有幾個還不錯,但沒找到一見鍾情的,價錢果然不便宜,以我目前的財政狀況,要考慮一下。放工後要去 IKEA,本來一心想吃文輝,但跑馬地電車把我帶到南記門口。南記收起了 醃咸冬菜,有點失落。吃完沒有冬菜的瀨粉,轉入利園山道,連接白沙道的交界有幾檔小販,我看到一檔賣電話套的,款式還不錯,聽到旁邊的老外遊客講價,老闆說鐵價不二,要收$40,噢,果然價廉物美,但是我揀了一會,還是找不到心中所愛,沒辦法;但見不遠處還有一檔,上前看看,又有不少款式,我手持三個拿不定主意,$70一個全部買回去豈不是比 HMV 還要貴?其實我知自己始終有點介意套的側面是黑色圍邊(圖畫只印在底部),於是狠心一併放下,眼前已不見其他賣電話套的小販檔。沿白沙道走到恩平道,暗黑的街尾又出現一檔,停下看看,都是差不多的款式,但是有幾個幾米我沒見過。我先被一抹紅色吸引,那是很光亮的紅色背景,未至於麥當當式的鮮紅,帶些微橙或桃紅,撞白菊花和青綠色的莖,看上去有點怪怪,對了,像 G.O.D. 的懷舊色調,不太像我的 Style;然後我看到另一種比較溫柔的紅色,一棵粉紫紅色的大樹下站了一個人和一隻兔子,旁邊有文字大概寫著:「那隻沉鬱的兔子,走到哪裡都結一樹果實纍纍,真拿它沒有辦法。」我挺喜歡那段文字,但我不喜歡印上中文字的電話套。

終於我買了那個 幾米 x G.O.D.。拆掉包裝,套上電話,頓時覺得很滿足很快樂,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我很喜歡那個電話套。

如果我生命中的那個人,也將如此這般遇上,那就好。

只怪我是個需要特別照顧的女兒

爸爸媽媽,或者你們覺得我很任性,或者我真的很任性。一直以來,我想要做的事,總是一頭栽下去做了,莫說喝止,身邊的人連勸我走慢一步都不可以。我不是鄰家的女孩,你們大概還不明白,就如最初我也不明白,原來我是看了天上小鳥就要自己試飛的野孩子。

我相信自己,你們可以相信我嗎?但是你們甚至不相信我懂得過馬路。事實上,我很可能不會成功,但我不是要成功,我只是想發掘更多的自己。我需要伸展的空間。離開適應了的環境,在不熟悉的世界裏摸索,這不是你們為自己的人生選擇的方式,也不是你們想為自己的女兒選擇的方式,你們不喜歡未知數,更何況冒險。但這是我為自己選擇的路。面對轉變,我沒有壓力,除了來自你們的壓力--你們害怕我失敗的壓力。

記得有一次電視播放小朋友在太古城學溜冰的片段,媽媽帶點感慨地說,如果不是搬進了屯門,也許我就可以發展更多自己的興趣。你們不是都察覺了嗎?這個表面文靜內向的女兒,她的眼睛一直看著窗外的世界。

不過現在已經不要緊了,她已經闖了出去。由意粉應該用叉子捲著吃開始,逐件逐件接觸和學習,一天一天進步。可是這些進步對你們來說根本沒有什麼意義。

在路上跌跌撞撞的時候,我沒有告訴你們我的徬徨,因為我知道你們只會叫我退下;這樣的話,我會一輩子躲在屯門。到了有成果的時候,你們不知道那是經歷許多難關以後的勝利,那是多麼的寂寞。你們知道嗎?我需要的不是你們的保護和擔心,是你們的支持。

我們的對話可不可以只流於說我吃得不好、穿得不暖、睡得不夠呢?這些不是我關心的事。我真正想告訴你們的是我的掙扎與夢想。為什麼你們總是聽不懂我的話?但是我又何嘗不是無法理解你們的心情。我不斷訴說著我需要些什麼什麼,那你們又需要些什麼呢?視我為掌上明珠的你們,會答是想我健康快樂嗎?這個簡單又複雜的願望,我會說,總有一天我會用真話完成它吧?

只怪我是個需要特別照顧的女兒。真正飛得起的人,才不受困於別人是否理解和接受她的選擇,也不介懷有沒有誰分享沿途風光。所以我的勇氣是假的,其實我是最懦弱的孩子。我需要你們更勇敢,陪我承受人生中的起跌,可以嗎?因為你們是我最親密的人,最愛我的人。

很抱歉我總是只按自己的意思不顧前後地大興土木,然後在你們寧靜的世界一次又一次的移山填海。這個給寵壞了的女兒,無論她建構的世界最後變成怎樣,總是希望她是你們引以爲榮的孩子。

香港還沒有淪陷 (published at jET Online MAR 2012 ISSUE CREATIVE COLUMN)

讀到一篇關於中港矛盾的文章,當中提及時代UA遷址的新聞,有一幀照片,橫額上面寫著「不要LV 金舖名店,我要戲院涼茶舖小店」。舊舖被Flagship Store踢走,是不爭的事實,我只是在想:有幾多人真的坐涼茶舖多過坐Starbucks,又有幾多人買本土設計多過幫襯 IT Zara H&M?捍衛本土文化的聲音沸沸揚揚,我明白大家將責任歸咎自由行、地產商和政府的原因,我沒意思唱反調,只想提出一個問題:除了昂貴的租金,涼茶舖和小店的沒落是不是沒有其他原因?

我讀的那篇文章說,香港是這麼一個金錢至上的地方,而全世界基本上沒有很多地方是不想賺遊客錢的,如果香港人都到了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可想而知情況有多嚴重。作為一個和諧派系及盡量雙手插袋的普通市民,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忍無可忍,我只是覺得人多的情況的確到了要 deal with it 的程度。事實上,連一位不曾聽過她為時事動氣的正能量朋友,近日也不禁說,怕了人多得恐怖的尖沙咀銅鑼灣。

令我們覺得不舒服的,是他們已經不是遊客,商場、名店為他們開之不盡,反而我們像寄人籬下,身處不屬於自己的地方。平時出入慣的地方轉手又轉手,甚至落閘掛牌,冷清三五七個月,我們開始懷愐街坊街里的日子,落街吃碗魚蛋粉,見到熟口熟面的老闆娘。剛剛香港仔又有間六十年老字號謝記魚蛋因為買不到靚魚索性光榮結業。奇怪的是,同一時間,聲稱來自香港仔的南記粉麵開完一間又一間。可惜去南記粉麵,不能認出誰是老闆娘。工時28元的收銀姐姐來不及等你收好碎銀,就問下位食咩,手指同時在「篤」那最新的屏幕輸入落單電腦。是的,多啲黎密啲手嘛,不然怎麼能在中環給你賣19元一碗雙丸河。這就是連鎖店和小店的分別,員工和顧客都是運作的一部分。我們的迷失,可能是由吃著那粒機啤魚蛋開始的。

謝記對靚魚的堅持道明了一件事:要質素,就要付出。如果賣貴些,他們是不是就可以買到靚魚做魚蛋呢?但是如果一碗魚蛋粉賣200元,大家會不會又寧願去吃特價日本放題。我想說的是,肯用心交出質素的小店經營成本都較貴,我們究竟是否願意拿出真金白銀力撐到底?

近年大家愛上團購和淘寶,如果我們只抱著「抵」做標準,我們還會不會尊重質素應得的價值?我知道百物騰貴,但是如果我們不是消秏得那麼急、那麼快,我們需要的物質其實又未必真的那麼多。原來,蝗蟲的可能還有我們自己。

我們已經習慣了急速的生活節奏,去一次街,包括食個飯加飲杯野加睇場戲/唱個K,如果只是做其中一樣而不轉場,首先場所未必許可(要在香港不限時地「坐得舒服」是高消費活動,最後又回到租貴的問題,不過已經事先聲明這非本文想討論的事情),即使場地許可,大家又會不會嫌悶?就像女孩子買衫,如果你要用買一件質料好的貴衫的價錢買三件衫,你得到的自然是三件質料一般的貨色。

有些時候,我們未必是沒有選擇的。只是大家都傾向把資源多快好省地燃燒掉,多過集中火力把時間金錢花在真正值得欣賞的事情上。謝記魚蛋引退了,我們要做的其實不應該是爭崩頭吃最後幾碗魚蛋。睜大眼睛,放開懷抱,多在街上走走,其實還有很多有趣的東西等我們發現。我和朋友就試過星期五晚在蘇豪所有餐廳爆滿時撞進鴨巴甸街一間裝修停留在八十年代、空無一人的牛腩粉,他們牆上沒有貼出周刊/名人的介紹,東西也未必特別好吃,但是我們坐得很舒服,傾得很開心。

找一天和情人去香港仔走走吧!不是為了謝記,只是四處逛逛,隨便找個小店幫襯一下,無須擔心吃飽之後沒事幹,簡簡單單在碼頭坐一個下午,說話也好、不說話也好,已經是一個明淨身心的節目。忽然,我想起滿記,實在懷念以前山長水遠入西貢吃一碗糖水的日子。現在滿記殺出市區了,甚至紓尊降貴送外賣,但是這還是帶給我們興奮回憶和感動的滿記嗎?
不用怕,香港還沒有淪陷。我們活著,香港也像我們一樣活著。

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Week Plan

Sun
LLB class 14:30 till 19:30 @ Poly U

Mon
Work --> Piano practice at lunch @ Central --> Work & OT till 20:30 --> Revision for LLB in office till 22:30

Tue
Work --> Shop at bookstore for LLB Q&A at lunch @ Admiralty --> Work --> English class at 18:30 @ Sheung Wan --> Set Design Seminar 19:45 till 22:00 @ Sheung Wan

Wed
Work --> Lunch with colleague --> Work --> Tennis lesson at 20:00 @ CWB

Thur
Work --> Revision for LLB in office at lunch --> Work --> Piano lesson at 18:30 @ Central --> Revision for LLB in office till 22:30

Fri
Work--> Piano practice at lunch @ Central --> Work --> Drama show at 20:00 @ TST

Sat
Work till 13:00 --> Facial Treatment at 14:00 @ Western District --> Haircut at 16:30 @ TST --> LLB class 18:30 till 22:30 @ Poly U

Sun
LLB class 14:30 till 19:30 @ Poly U

Yes it may be a bit too packed. But it is balanced and fulfilling.

Thanks to the inspiration from Mr. Angel.

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香港女生 ── 杜如風、王迪詩、錢瑪莉、卓韻芝讀後感(published at jET FEB 2012 ISSUE CREATIVE COLUMN)

三聯減價,一次過買了600多元的書,林青霞的《窗裡窗外》、杜如風的《風行風語2》、蔡瀾的《好色男女》、王迪詩的《蘭開夏道》、鄧小宇化身錢瑪莉的《穿 Kenzo 的女人》和卓韻芝的《卓韻芝奇遇記》box set。付錢的時候,看著手上大致上都是同一類型的散文,有一陣子納悶,但不知道是甚麼。
杜如風的書很快便讀完。就如聽說過的,杜如風是爛玩組代表。她重複幾十次的「沒辦法啦,我的工作就是要在鏡頭前表演瘋狂購物。」有點悶人,但相對黃迪詩解釋一百次她的精神排毒是購物,仍然十分正面。我讀杜如風,讀了很久也搞不懂她是個怎樣的女生,最初以為是因為我不能投入她瘋狂 shopping 的習性,但我明明勁愛最鍾意買野的 Wyman,究其原因,是 Wyman 洞悉的世情比杜如風深入,即使同樣講 shopping 講旅行講飲講食,他的喜惡愛恨反映出他敏銳地在意和同情身邊的一切人和事。話說回來,杜如風畢竟是可愛的,這個世界並不需要太多詩人。杜如風作為一個努力而且熱愛生命的女生,就簡簡單單的去玩吧!難得她玩得專業也開心,我想她是我在這裡提及的作者中最開心的一個。
這次買的書,除了蔡瀾和卓韻芝,其他作者我都沒有讀過,但是最期待的是王迪詩和錢瑪莉,因為我也算是個中環 OL 之故,當然我只是小薯一粒。黃迪詩和錢瑪莉,處於不同年代的中環,兩個都是有事業有見識的女人。王迪詩賣的是寸,她的文字可真讓我在紙上看到一個歪了嘴臉的女人。錢瑪莉也厲害,也巴辣,但錢瑪莉不會為自己發了一個漂亮的脾氣或者對一個的士司機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而沾沾自喜(基本上我不相信錢瑪莉會把作為一個國際律師行的事務律師當成威水史)。她們之間的分別是 Elegance。Elegance 不是穿一身名牌加一對斗零踭,也不是懂得很多高消費的玩意。只見今日在街上的、地鐵車廂裡的、餐廳裡的香港女生,懂得打扮、懂得一切潮流和政經物事的不少,但一開口總是霸氣十足;不管是茶餐廳還是高級餐廳,侍應可告訴你他們每天給港女反白眼的次數。我在想:這就是我們從小學習表現真我的結果?
有教養、有儀態不等於扮淑女,最基本的只是對其他人和對自己的尊重。To be considerate,首先就要明白和體諒別人的處境感受(這是我說 Wyman 做到的同情),才懂得怎麼增加別人的幸福、減少別人的痛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看穿世事人心的天賜慧根,如果有,何不好好利用去行善積徳,總好過趾高氣揚地踢爆人間臭事?做個好心,讓讓座、不對被認為是「蠢」的服務生黑面和被人無心撞到時不「dzip」就是了。
王迪詩和錢瑪莉有一個更重要的共通點,就是找不到合意的男人。我相信有好些人是真正享受單身生活的(或者是杜如風?),但是如若介懷,就不要做個欲蓋彌彰的怨婦。不是麼?明明著緊,又裝作無佢唔使死。說的是王迪詩。既然見慣大場面,為什麼還抵不得人家的司機座位椅背有條不屬於自己的長直頭髮?你憑什麼身份罵那人鬼混?最後一人獨守 Four Seasons 都只為了不想隔夜 make-up 被看見,真好笑,你一定當自己是電影裡的女主角,每個鏡頭都要執頭補粉打燈。就算真的被你贏了、每一秒都最型最靚又怎樣?都是違背自己心意的一番刻苦作業。
只有錢瑪莉肯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寂寞。她固然也擺姿態,但是至少她對自己誠實,所以我喜歡她,她仿佛是個落難的貴族。
舊日的中環,在我印象中是個貴族的地方,而因為這種印象,我對中環有份小粉絲對偶像般的情意結。但是,讀完王迪詩和錢瑪莉的書,原來我沒有很渴望成為她們。她們就算有多本事心底仍有份揮之不去的抑鬱,她們飛得多遠都離不開中環。讀到卓韻芝,我才是真真正正的羨慕。然後我就知道我買書的時候究竟在暗忖甚麼。原來我在感慨自己走不出那框框,我一方面關心作為一個都市女生的身份、嚮往「優質生活」,所以才挑了那麼一大堆名人、物質、男女為題材的書,另一方面我卻意識某部分的自己被這一切窒礙了。
其實卓韻芝的遊學經歷算不上十分稀奇,而她強調的生活有很多方式也不是新的論點,真正重要的是她呈現了和自己對質的過程。她說:「一開始的時候是眼霜。」對,我們就是連一盒眼霜都要掙扎一番放不放得下。當我們擁有得越多,要放下的就越多,縱使那些擁有根本未必是我們想擁有的東西,但我們已經習慣。如果要在都市生活下去,對於長出眼紋感到壓力是必然的。不單外表,我們對質素的注重延伸到一切生活的細節。事實上,這些事情亦非有違本性,我本身是愛美的,只是不一定要規限於那種「精緻」、「上等」的模式。一塊木頭塗上白色油漆本來是很平實自然的風格,不知怎的放到initial裡就成了高檔的一部分。在香港,品味絕大部分時候都是昂貴的,空間更貴。於是,出現了時間金錢和細嘗生活之間的抉擇,出現了 Wyman 寫給 Eason 的「陀飛輪」。
卓韻芝選擇了暫時放下一切去流浪,藝術和有趣的人的確可以把生命填滿,那些「精緻」、「上等」的物質已經不再重要。都市的「優質生活」只是真正的優質生活的其中一個模式。現在,卓韻芝已經回來了。問題是:她還用眼霜嗎?她在這裡也找到她想要的生活方式嗎?離開不是答案,離開是為了回來。我們這些在香港出生和成長的女生,真的想要脫離都市的浮華嗎?脫離得了嗎?浮華是罪惡嗎?老實說我真的愛都市的物質講究,同時也愛藝術人文與自然,我可以在這裡找到平衡嗎?
無論如何,香港女生是幸福的,這是一個充滿可能性的地方,我們可以選擇做杜如風、王迪詩、錢瑪莉或者卓韻芝。只要夠 tough。

Friday Night

電視劇裡有誰去了酒吧買醉,他的朋友一定懂得去那家酒吧找他,彷彿世界上只有一家酒吧,就如警探劇集裡全香港只有一組警察、一個法醫、一個律師一樣。又或者,如果他的朋友沒有找他,買醉的人也一定會在酒吧遇到一個搭訕的人,對他說些影響深遠的話。可是現實世界並不如此。

自從上次 J 比約定晚飯的時間早到,她堅持去酒吧喝一杯等我們,我忽然覺得一個女孩子去酒吧喝酒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於是,我起了自己去酒吧的念頭。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酒量是超遜的,從前一杯紅酒已經是極限,跟他們玩多了,有一點進步,但都好不了多少。不過,我開始覺得某些酒好喝,更愛上酒後熱熱騷軟的感覺。我需要這種感覺。

由於我的酒量太差,所以不能太早去喝,免落得八點半就要回家睡覺的下場。Fringe Club 這天晚上剛好有表演,本來我以為在地下的酒吧演出,怎料是在一樓的小劇場,而且門票都賣光了,我硬著頭皮在小劇場門口等,果然真的有人有朋友爽約,給我在開場前買到了票。完場才不到十點,我一個人,站在 Fringe Club 門口,對面就是蘭桂芳。但是我不想過去。我繞上雲咸街,時候還早,那裡仍是 happy hour 的氣氛。我一直走,走到行人電梯天橋,我想去警察宿舍附近的那間二手小店,如果店主在的話,可以和他說說話。我走到店前那條街,剛好碰到店主。他正和一群人出去,看上去是去喝酒的樣子,那時候我多麼想說我可以加入嗎?但是我說不出口。然後,我在 Soho 蹓躂,那些餐廳酒吧裡的都是融融細語的男女,令我望而卻步。原來,自己一個人去酒吧,實行起來又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其實我不是全然找不到一個人相伴的。當我決定我這天晚上不要早回家,我已經在腦中掃了一次 phonebook 和 facebook 的 contact。我想到小王子,如果是找他陪的話,也許不是去酒吧,我會叫他和我去 clubbing。最後這個念頭打消了,不是因為小王子有女朋友的緣故,是我不想在這個時候再弄出一些似是而非的關係。除非我可以像對小宅一樣清晰,否則還是不要多生事端,我要將小王子保留做最後一個不曾曖昧的朋友。對了,我也可以找小宅的,但是我又想找一個至少有一點幻想空間的..(如果這句話給小宅看到,他一定又大大生我的氣了。小宅,相信我,如果你不那麼容易為這些「女孩沒有愛上你」的事情生氣,一定會有更多女孩愛上你的,包括我!真的,我不是說過彈結他的時候的你很吸引嗎?你的畫、你的設計都令你很有魅力呀!就是最怕你一開口,又說著甚麼世界很絕望的話。我要說甚麼才可令你相信你該更 man 更有自信呢?不過我想,如果是能勸的話,我也已經先讓自己改變吧?)

那麼百萬怎麼樣?他準該有時間──不要!絕對不要!我不愛他之餘他連 flirt 也沒有誠意,上次已經被 Baby說我 cheap 了,簡直一針見血,聖誕我都能過,一個普通的星期五晚,實在不需要這麼 cheap。好了,連百萬都想約出來,不如找木頭吧?但是去 clubbing 的話,萬一他泡到女,而我卻無人問津怎麼辦?我才不要在他面前失了面子。那麼去酒吧喝一杯怎麼樣?那時候明明說 treasure me as a friend 呀──雖然我完全沒有相信或期望過甚麼。還是算了,我和木頭大抵就是因為十句有九句都是意見相反才發展不下去的,還有甚麼好談呢?這個時候,真的有點後悔和鬼仔拍了那三分鐘的拖,如果沒有拍過拖,也許現在找他陪我去喝一杯,我們還可有個輕鬆的夜晚。拍過拖的,倒還有一個我心安理得跟他做朋友而他對我也算不太差的,究竟他現在有沒沒有拍拖?我太長時間沒有上 facebook,可能他定了婚期我都不知道。我還想到天使,如果他在香港、如果我沒有生他的氣...還有郭小霖,但是他不可以陪我到很夜...我腦海竟然閃過郭小霖介紹的那個比我大15年,有個18歲的女兒的 Burberry 男人!

我承認,這樣的星期五晚,我只想要男伴。女朋友該留在星期六一起 High Tea 的,何況我的好姊妹基本上都不去酒吧和 clubbing。即使她們去,我才不要跟女孩三五成群的去獵男。

最後,我又回到 Fringe Club。那裡的天台酒吧播放微量音樂,偌大地方只有兩三檯人客。我坐了下來,抬頭看射燈打在附近建築物的牆身,煞是浪漫。看遠一些,從山腳的角度仰望西半山,住宅大廈內一些單位亮著柔和的燈光,我想像那些家居的佈置大概很舒適,很有格調。我喝著我的 cocktail,用我的iPhone 3GS的 Note apps 打文章,沒有人來找我,也沒有人上前搭訕。我靜靜地享受這個環境和情調,竟然沒有覺得淒涼寂寞。

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連接 IFC 和中環核心區的幾條天橋常常坐著身體殘缺的乞丐。他們有些沒了雙手,有些沒了雙腳,有些有皮膚病,有些燒傷了,燒傷的地方包括頭臉,連部分頭髮都被燒掉。他們有些有幾種殘疾。我知道很不應該,但看到他們的樣子的確會覺得恐怖,眉頭因為心裡不忍而不自覺皺了,有時也因為沒有心理準備,嚇得閉上眼或者別過臉去。所以我盡量都會避開不去看他們,但是即使如此,總不能避免想起他們的身體是被人故意傷害成這樣子的。那是很久以前就聽過的報導,殘忍得難以置信,卻不敢不信,因此決不能給錢,不能讓這盤生意成功,以免更多的人受害。

那麼除了視若無睹,我還可以做些甚麼?有時公司的下午茶有剩餘食物要被丟棄的時候我會想起他們,但是他們是有飯吃的;衣服也是給了沒用,因為是背後的人要他們在嚴寒的天氣穿單薄的衣服以顯得更可憐的。我很懷疑為甚麼他們可以繼續這樣的人生,到底還有甚麼意義?可能是連自殺的能力和自由都沒有?或者家人至親被要脅?究竟有沒有人在幫助他們?我呢?說了這許多其實我一點實際行動都沒有做出來。不是沒有事情可以做的,至少最最最簡單的第一步,我可以上網找尋更多的資料,但是我沒有。我只是坐在這兒,打了這篇文章,同時暗暗默禱,希望幫助 The Icon 業主或者雷曼苦主的熱心議員也會關注這些乞丐。

世上的慘事太多了,我能幫得了多少?我自己的事情都未處理好,等我抓到個老公再說吧;等我儲了足夠的錢讓父母衣食無憂,等我生了一對孩子,我就去做義工!我會帶我的孩子一起去!我會的!

說到底,我很自私。但有誰不自私?有。最近亞視正播放一個港台節目<義行多國度>,就有那樣的香港人,拋下香港的一切,跑到非洲內陸國家馬拉維、跑到菲律賓的窮鄉僻壤、跑到金邊,去照顧愛滋病童、或者用自己的中醫專業贈醫施藥。他們不是去幾個星期親善探訪,而是住在當地兩個月、兩年甚至長期停留。我很佩服也很羨慕他們的勇氣和決心。他們當然是很偉大的,但我相信他們自己並沒有這樣想。我看的幾個訪問裡,那些義工都沒有要求自己能夠為受助者帶來些很徹底的改變,他們只是抱著幫得一點便一點的心態參與其中。我想,真正不問結果的付出就是這樣,他們一定都比我快樂。

春光(published at jET NOV 2011 ISSUE CREATIVE COLUMN)

很記得 sex and the city 裡有一幕 charlotte 第一次用鏡照自己的「妹妹」,charlotte嚇暈了。現實中其實我也很少認真地看自己的身體,直至早前做了 lasik,終於可以在洗澡的時候輕鬆自在地端詳一番。我沒有被自己嚇暈,當我對眼紋和黑眼圈已經完全投降後,很慶幸我的身體還未展示疲態。聽來很自戀吧?但為什麼不能自戀呢?香港女仔開口埋口說自己肥,總是不能給自己年青的身體多點欣賞。很多時做姊妹,大熱天時個個還要搭條顏色質料都不相襯的披肩,怕的就是粗手臂外露。難道搭了披肩就真的看不到手臂粗了嗎?我無心挖苦,只想問大家何不大方展示一下健康細嫩的肌膚?那像出爐麵包般的飽滿光澤也很值得炫耀吧?

都怪香港人的保守眼光,說的不是大家不接受女仔穿背心短褲,而是大家只接受身材「標準」的人穿背心短褲,好像你身材不夠好,就侮辱了顯露身材的衣飾,相反身材好的人,就算穿件普通 T-shirt 大家都覺得她在貼身賣弄。我的女朋友們,小腿粗的要等到冬天有 boot 襯才敢穿裙,腰有贅肉就闊袍大袖走可愛路線,有些有身材卻怕尷尬喜歡穿樽領。

或者有人覺得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但我真心覺得人著衫不應該只為了遮。我不明白為什麼街邊小店的打底背心總是差不多頂到上鎖骨,有時我上班穿了件領口大一點的上衣,一片備受注目的肉色(真的只是心口以上的肉色,而不是心口的肉)令我顯得好像穿錯晚裝裙返 office。奇怪的是,同樣的衣服穿在外國人身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想想外國人其實不管肥瘦老嫩,手臂粗大肚腩加胸部下垂都是那樣穿背心,誰說穿背心就一定是行性感?背心只是衣服,問題是人,你有沒有相信過自己和別人的身體,把它看作自己或別人本身來尊重和欣賞?

當然了,要是鬼拍後尾枕,我一定不會邀請大家欣賞我駝著水桶腰穿貼身衫。只是明知歲月不饒人,才早點替自己做好心理準備,共勉一下要既來之則安之。所以說,年青的身體是應該有風駛盡里的,甚麼身型都不要緊,只要穿合身的衣服就好。反正身型大改很難,普通人生下來不是 model 身材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培養自信和品味方為穿得漂亮的關鍵。姊妹們,拼棄那條老土披肩吧!現在還未到你真正需要它的時候。

不過就算有自信有品味、在人前穿得多漂亮,想起眼前這最後的春光,卻只有我一個人,在這十呎不夠的淋浴間內享受著,再自戀,終究還是敵不過一絲涼意。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星期

星期一,整晚在哭。我每次哭過後眼皮都會腫起來,不過我已不管了,哭的原因,是因為我以為我要送牠到一個聽上去不怎麼幸福的地方,而我沒有其他選擇。

星期二早上,收到一個比較正面的消息,有對住嘉亨灣的夫婦有興趣收養牠,而且那對夫婦本身也養了一頭八歲的哥基,基本上,大家一聽到「嘉亨灣」便認定那是一主好人家,我也稍稍安心。那夜和朋友晚飯,沒有哭。星期一和星期二,木頭沒有像之前兩星期般每天 apps 我,明明星期日還好端端的。

星期三,木頭生日,本來我誓神劈願跟自己說如果他不自己出現,就明天才 send 一個 belated happy birthday,結果那天中午我就 send 過去了。那天,一直跟他斷斷續續在訊息,我怪自己不懂見好即收,最後竟令自己為了他沒有回我的無聊話而發愁。夜晚,說有興趣收養的夫婦打來,太太弄傷了腳,收養的事或者要擱置,我又哭了。

星期四,收到天使的 Facebook message,他終於 reply 我給他的最後 message,他不知道那是最後的,只有我知道,我對他已經徹底失望。我的 message,只是問他地址和銀行戶口號碼,好讓我把太早買下的禮物寄過去和還他旅行的錢,只有這些公事要說,其他的我都不想說了,就算我對他有幾多愛,我不想再對空氣說話了。一個沒有時間付出關心的重要人物。那夜,打開書本,開著 TVB 的劇集,我反覆想著很多事情,想起阿瓜說我不懂 art of seduction,想起一次又一次的輪迴,眼淚靜靜地陪著我。

星期五,晚上有課,我好悶,想下課出去走走,我竟然再一次 apps 木頭,其實他都沒做甚麼,只是我對自己好失望,怎麼一邊逛街,一邊忐忑 apps 裡有沒有 message,只不過是他!我還要為他不快樂嗎?

星期六,先去新蒲崗學琴,然後乘巴士去 poly u 上課,途中經過一個我很陌生的社區,木頭說他住在那裡。我又被那些思緒困擾著。上課期間,我一下子太抑鬱,打給小宅,他叫我把木頭掉進垃圾桶,我試了,又拾回來。終於下課,十點半,去了中環找阿瓜和日仔,骨都骨都兩杯啤酒下肚,醉了。是日仔先撩起的,他聽到我跟J說話,我說 everybody comes and goesbut its me who screw it up,他竟然明白,說 he did the same,他說 u got to be confident,然後他對阿瓜說,我的是情傷,那時我已經開始坐在地上哭。阿瓜走過來,講多兩句,我哭得更厲害,阿瓜抱著我,我只管申訴一切難過的事情,讓自己哭到崩潰。

那夜回到家中,因為酒醉一直沒法好睡,天光後終於感到好一點,但八點就要爬起來去接牠,累到不行,不過心情好像已經放鬆了一點。我在想,也許真的是解鈴還需繫鈴人,我在阿瓜面前哭了,給他看我被摔得一地碎片的樣子,我的仇就報了。我知道這些想法是很傻很無聊的,不過我是很傻很無聊的。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輪迴中的人


死亡。重生。輪迴過幾多次,我都算不清楚。上一世、以致上幾世的事情,以前會刻意記住,因為捨不得付出過的真心,只好抓緊僅有的回憶;但是現在,沒有結果的事情,過程越模糊越好。

這一趟遇到木頭,兩個星期,倒還爽快。Whatsapp 了兩天我已經知道自己不會瘋狂愛他,當時我怪自己太武斷,同時卻很相信自己閱人的直覺和對自己的了解,然後被「接放學」的幸福感打敗了,好吧,嘗試接受吧,即使有些事情不太對頭,但是假如他愛我,我還要等待完美嗎?完美的都不愛我。接著,不太對頭的事情繼續發生,一次又一次證實我的直覺,我對自己說,嘗試接受吧,畢竟他值得欣賞的地方還不少呀,假如他愛我,我都應該會很幸福的。可是,他不愛我。

我身上的究竟是什麼磁場,爲什麼總是把蜜蜂吸引過來撩兩下,停留一會,然後花朵為他們開得燦爛了,他們拋下一句:ITREASUREUASAFRIEND。就飛走。

天啊,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treasure me as a dearest friend,用得著你來大發慈悲接濟我?要 make friend,何需用到 approach 的手段,這麼大個人,不要跟我說不知道什麼是有特定意思的親密。或者是我太小心眼,但我真的沒法子裝出「是麼?你喜歡我?真的麽?怎麼我從來沒察覺耶!」的天真。事實上我不是說你一 approach 就要跟我拍拖,但是如果是你帶我風馳電掣,可不可以在你忽然決定急煞時通知一聲?搞不好我會直墮山涯的。

不過,我不怪他們,我不想變成怨婦,而且如果沒有他們的 come and go,也許我的軀殼已經徹底發霉。我只怪自己,就算我覺得自己幾好都好,在現實的愛情世界裡,我毫不可愛也毫不吸引,所以他們才 treasure me as a friend,這才是我的死因。

無論如何,我真心感激木頭陪我渡過了最艱難的時期,當我決定 case closed 的時候,除了對黑暗井底深感恐懼外,我清楚知道自己也鬆一口氣,不用擔心自己在婚禮上說不出我勁愛他之類的說話。我跟 baby 說:安樂晒。baby 說:希望滿人間。我說:唔覺得。不過可以安心尋死/流浪。baby 說:估到你會咁講。

我都說我有太多了不起而且超級愛我的人。

同日下午,我決定農曆年跟阿瓜去新西蘭。夜晚,一行四人的新西蘭團敲定了。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就只可以這樣

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寫下這篇文章。外面的天氣好得不得了,冬日的陽光很溫柔地輕撫大地,我很喜歡陽光,但是現在我躲在窗簾布後,躺在舒適的睡床上,世界竟是那樣灰暗。小狗給送走了,是的,不久之前我還在寫牠的小頑皮,但是現在,牠或者已經不能算是我的小狗了。我的心情,好像失戀一樣。或者更像被割下了一塊肉,一個無法復原的缺失。

這刻我甚至連提起牠的名字都有點發抖。

成了這樣的結果,當然有箇中的原因,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但是再怎麼說我都很內疚,沒有給牠最大的愛,守不到照顧牠一生一世的承諾,要牠承受被遺下的淒涼,當然我相信牠在新的家會得到最好的照顧。木頭說,既然我已經作出了選擇,就不應該繼續被這件事情困擾。但是我真的沒有辦法,牠本來就是我剩下最溫暖的光源,失去牠之後,黑暗又來找我。

之前我曾經為了牠想買房子過新生活,現在家人再講裝修買樓我只想逃離現場。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的,但是就是沒法子做到。同一時間,天使走了,他曾經給我點燃過的力量已經所餘無幾,唯一慶幸的是木頭在這個時候出現──雖然我不知道我可以在他身上得到多少溫暖。

不過只可以這樣吧,眼淚掉過了,寫完這篇文章,就只可以這樣。

後記:之後我出去上課,外面的陽光仍然燦爛,上課前我去了麥當當買一個脆辣雞腿包餐,一邊走一邊吃剛炸起的薯條,我竟然還覺得有點快樂。之後阿瓜寄來了小狗的片段,牠也好像很快樂。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馬丘比丘新蒲崗

上星期六,我去了朋友位於新蒲崗的 studio,一個集 art jam、琴房、band 房、排舞室於一身的地方。我最近開始在那裡跟朋友學琴,那天因為晚上要到鄰座 Piggy Sir studio 看他的 Woman in Black,所以學琴後留在 studio common area HEA 了半個下午。

我倚著 cushion 坐在 band 房門外的梳化,一邊聽 band 房傳出的練鼓聲,一邊寫 blog。看著我身邊擺滿一走廊的油畫和 studio 的老闆各自帶回 studio 的紀念品、收藏品擺滿每個小角落,我忽然覺得好感動,這個地方充滿愛和夢!這樣說的確好老土,不過既然是最真實的感覺,就沒必換上別的形容。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我對一個地方有相類的感覺。2009年中,同一座大廈八樓的 loft stage,同樣感動了我,那一次的感受更加強烈,因為當時我才剛打開那扇通往花花世界的窗。我頭廿幾年的人生,除了讀書好像沒怎麼做過其他事情,一切都正常過正常、正經過正經,這種悶死人生活一直維持至我的最後一次分手。無拖拍、無書讀、無試考、無事做,我開始展開我的工餘興趣班,去工聯會學魔術、學畫畫。最初的活動有我的 best buddy baby 相伴,後來練大膽了,間中也自己玩些 baby 沒興趣的班,最後,我竟憑一個 Facebook 廣告勇闖新蒲崗──一個完全陌生的工廠區,上劇場導演的課。要知道放工由中環去新蒲崗要45分鐘,在新蒲崗放學回去屯門的家要80分鐘,我都不是沒有掙扎過的,但因為劇場的吸引力,我連西灣河的編劇班都上過了(興趣班其中一個貢獻就是帶我去些成世女都未去過的香港地方),新蒲崗就新蒲崗吧,想不到我從此和新蒲崗結下奇妙的緣份。

Loft stage 基本上是個有十幾個排練室的地方,也附有一個小型黑盒劇場。在那裡上課,沒有枱,沒有櫈,地板鋪上黑色的膠布,大家入房之前脫掉鞋子,我們席地而坐,或者倚住那些看上去很舒服但實質只是包住膠布的硬磞磞大木箱的道具梳化(好多次被它「陰中」撞得屁股很痛呢...)。Common area 有梳化(相信都曾經是道具)、電視(有90%的時間是壞的,不過反正大家去 loft stage 都不是為了看電視)、雪櫃、微波爐、零食架,要買野飲買杯麵叮就放錢入小錢箱,自助找贖。那裡其實還有一個小廚房,有一對情侶(?)(我都不大肯定他們的關係)期間限定地提供自家製足料漢堡扒幫各劇場人打打氣。我好像回到了讀書的時代的學會/soc 房(我讀書時都沒進過學會/soc 房!)。

排劇的人當中有專業的、也有像我一樣返了一整日工還風塵撲撲趕過去的,大家都很努力,即使本來只是抱著玩玩的心態的(像我),到最後也玩得很認真。這一切使我覺得很不真實,如在夢中。是甚麼令大家排戲排到忘記時間,十一二點都不願走呢?如果說是追尋夢想,嘩,好像講得太大..不過夢想都未必一定要是得到最佳男/女主角,或者踏上文化中心大劇院的台板。是因為很愛劇場吧?所以很想參與其中,想做好些。這都是一個夢想呀!但是,如果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是否有些很明確的所謂夢想,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我感動的是有一群人在那裡讓自己的生命發熱發光,令那個空間很溫暖,甚至燃點了其他人,那是我在 One Plus (朋友的 studio)、loft stage、甚至 Piggy Sir Dynamics 都感受到的生命力。最近我在看鄧小宇(<穿Kenzo 的女人>的作者、<號外>的創刊編輯)的<女人就是女人>,他寫到一位叫 Linda Yin 的女仕,一個1982年已經去過看馬丘比丘的人。鄧小宇說:「Linda Yin 吸引人之處,並不是由於她去過地球上很多較 obscure 的地方;只要有足夠的金錢和足夠的品味,任何人都可以做些令人羨慕的事情...如果 Linda Yin 有更多金錢,她很可能會做其他更多東西,如果她較貧窮,她又可能會做另外一些事,但最重要的是,在她能力範圍之內,她的確盡了她的力量和想像去豐富生命。」

沒錯,就算我「較貧窮」、沒天分、作為一粒小薯 OL,原來我在行街食飯唱K睇戲睇電視食飯食飯&食飯以外還有很多不同方式去豐富生命。對我來說,馬丘比丘到現在仍然是個有待發現的地方,但是至少我發現了新蒲崗,一個大夥兒唔著鞋隨地目訓的新蒲崗。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As per requested


是不是很多情侶都是這樣的呢?被迫做/陪他/她做一些他/她想你做/喜歡做的事,然後你又要他/她做一些你想/喜歡他/她做/陪你做的事。今日和 Ms. Sweetie lunch,就聽到了這樣的情況:她要他返教會,他要她出席攜眷牌局;她想他送她回家,他想她做個煮家女友。Ms. Sweetie 和她的男朋友拍拖三年了,本來我想問:「點呀?你哋係咪都好快結婚喇?」怎料他們還是(是的,連我這個不算很常聯絡的朋友也不是第一次聽了,情侶的問題總是重重複複,沒甚新意的;大抵兩個人/所有人的關係格局,都是一早就定了──我是屬於三歲定八十和性格定命運的派別的,當然,沒性格者不在此限)被這些問題纏繞著。

其實要做些 as per requested 的事情不是問題,問題是如果你不做,他/她會否不滿,做了,你自己又是否快樂。Ms. Sweetie 的個案顯然不是一個成功的例子。Ms. Sweetie 說:「兩個人一齊一定要互相遷就的啦,不過我遷就你之後就到你遷就我,怎麼你只懂投訴我沒有達到你心目中的標準呢?」毫無疑問我會站在 Ms. Sweetie 的一邊,但是我覺得兩個人如果大家的遷就要討價還價的話,不斷去 compromise 只會令大家覺得很累很辛苦。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太理想主義,我希望 give-in 本身是一種快樂,不是犧牲,兩個人的愛情是一個 pool,儲起大家的 give-in,那裡就有更多愛。

Ms. Sweetie 的情況,可能幾年之後他們還是會帶著那些問題結婚生仔,我當然不希望這樣,不過我懷疑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基於這種隻眼開隻眼閉、就就吓就一世的原則。我覺得還是關乎你是不是愛那個人的問題。要知道喜歡一個人和愛一個人,不是程度上的分別,是本質上的分別。我愛 Wyman,即使他填的詞未必每一份我都喜歡,但是我不會因此而厭棄他。我喜歡森美但說不上愛他,所以他主持的節目我未必會看。喜歡是你可以和他相處但容忍有個限度,愛則是無所畏懼的。

我是一隻愛情鬼,至少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上述的事情似乎很難發生在我身上,不是故作清高,是真的力有不遞。愛上一個人的話,我想我和他花的所有時間都快樂,即使為他做些平日我不會做的事情,我依然快樂。兩個人走在一起,最重要就是大家都更加快樂。我不需要找一個和我喜惡相同的人,我想讓兩個世界結合,但各有發展,兩個人可以透過對方接觸到更大的世界,互相分享、學習和啟發。我是一塊貪心的海棉,或者我不是因為他愛所以我愛,而是我愛某個世界所以我愛他。當然一定會有我不想做的事,但是我也相信我不會愛上一個不給我選擇權利的人。所以我的世界沒有所謂能不能遷就,只有愛和不愛。這些真是對愛情過份美麗的幻想吧?我常常想,我這個人,最差的運氣可能就是以前遇到太好的愛情,所以才沒有辦法屈服於現實。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養狗的男人


我養了一隻狗。小時候,我對養小動物其實沒很大感覺。因為試過餵雞被雞啄(因為我伸出拿飼料的手被雞啄食...),到今天依然怕雀;又因為試過被狗追了半個沙灘,對狗也有些膽怯。直至和第一個男朋友拍拖,他家裡養了一隻狗,一隻不算好可愛、又不算好兇悍的狗,可能牠都算有點閱歷,大部分時間牠也只是行行企企,cool cool 哋不太理人的,這樣我反而慢慢適應和狗相處。不過,在愛上狗之前,我卻先愛上了養狗的男人──不 specifically 是那時候的男朋友,或者都該讚一讚他是個很好的示範,又不過其實他都只是負責康樂部分的1/6個主人。總之,養狗的男人就是有一份耐性和一些不拘小節,同時又好 man。我覺得養狗的男人擁有好多愛,但又愛得很含蓄,他們未必會嘮嘮叨叨跟小狗說話,表達感情只是摸摸頭,給個狗罐頭,或者下指令,跟小狗玩玩,然後兩個都很快樂。我總是覺得養狗的男人都是比較積極樂天的人,相對於養猫的男人來說,後者比較多愁善感,當然這只是我全無理據的我覺得。

所以我一直想再找一個養狗的男人做男朋友,想不到找不到男人,卻找來了一隻狗。湊 GEGE 的時候,我自己就成了那個養狗的男人。真的,養狗訓練出一個不知道可不可以叫做好 man 的我,至少我這一年對 GEGE 的打鬧,我相信如非養狗,一世人都沒機會用得上這麼多實質暴力(生孩子的話另作別論)。我家裡是極少出現打鬧的情況的,我是獨生孩子,沒有經過兄弟姊妹鬧交打交的訓練,又不頑皮,媽媽不用滕條炆豬肉,爸爸甚至從不打我,一家人最多是鬥氣,都沒有鬧人的本事。GEGE 來了,教狗的責任在我,最初牠牙痕會咬人手,我好怕牠大了養成習慣,一隻狗 BB,不忍心都要彈嘴巴,然後牠長大一點四出搞事,寵物店的人教我用報紙捲起打地沒用,打在牠身上牠都不痛,我就開始好傍惶,怕自己對牠管教不來,那時心裡真的好渴望有個男人走出來大喝一聲,GEGE 就乖乖聽話。最後,媽媽買了一支$20的愛心打狗拍,終於有效。日復一日,我亦練就了一身好武功,現在我都可以大喝一聲,阻止 GEGE 的搗蛋行為(一時時啦...),又或者在牠過度亢奮/狂奔的時候把牠捉住教訓一頓。

我發現惡是我缺失的一部分,原來我是個只有喜哀樂的人。其實都不是沒有怒,只是我不知道甚麼時候該怒,甚麼時候不該怒。總之,以前就是認為自己保護不了自己,所以好想找一個有本事惡的男人保護我。我被迫惡死起來之後,我想我已變得更強悍,不是對我的狗,而是更獨立地面對生命,這也更符合我內裡倔強的性格。話說回來,GEGE 也不是一隻很頑劣的狗,只是我們家裡的雜物多,家教又嚴,累牠捱了不少打罵,但是世界就是有些你不能改變的規則,要不是你跟從,或者你按自己的意願行事,然後捱一些料想得到的教訓,好像 GEGE 明知咬牆會被打仍然照咬一樣。也許物似主人形,一個硬頸的人,養了一隻硬頸的狗。我們都會繼續挑戰下去。

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Miserable


今日本來約了郭小霖晚飯,怎料他臨時有事只好取消。下午他說晚飯前還有一點時間,撩我 happy hour,因為我不甘心只能「攝」一個小時,就一口拒絕,不過轉頭又很乞人憎地問他可不可以用那一個小時送我回家。奸計得逞,郭小霖說今次他的車泊了在一個很坎坷的地方。我真的很喜歡他用坎坷去形容一個車位。OK,那個坎坷的地方在南昌站。是這樣的,他的習慣是把車泊在奧運站然後撘兩個站到香港站。因為有一個早上奧運站沒泊位而同一時間他發現日泊由$70 加到 $80,所以憤而轉去泊南昌。郭小霖說,如果早知會約我就不會泊南昌站。「你不覺得這個地方很 miserable 的嗎?」他說。

坎坷和 miserable,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冒犯的成份,但我和郭小霖都曾經 miserable 過,我們都曾經在那條水平線下,跨過了,才笑得出。所以那種笑得出不是恥笑,只是我們慶幸,我們已經離開;我們不介意回去,但是已經不需要被迫留在那裡,正如郭小霖說,他也只是泊一架車罷了,而且那是他的選擇。我們常常都說,不是要揮金如土,但我們要的是有得揀(P.S. 犀利的是當我向阿瓜提起這個原則時,他也深表認同,而阿瓜,是家住清水灣獨立屋的,他都「想有得揀」ummmm...我只是覺得──好──犀──利──)

當然郭小霖和我的水平線不一樣,我的選擇跟郭小霖的選擇都不一樣。但是我想我們都能明白 miserable 是甚麼,那是跨越水平線之後才體會到的猶有餘悸。其實我所跨過的水平線,一杯 starbucks罷了、或者 Zara trf 系列的衣服,和返屯門的八折的,在我還是月薪10,300 元的日子,那些並不是想也不用想就消費的項目。現在我要左度右度的,是一支 900 多元的 Hermes 香水。我之前說過的,我要做個會噴香水的女孩,那是多於噴香水的一件事情。要由頭靚到落腳趾尾,不單是靚鞋靚袋靚 accessories,那些 recurring 的消費包括護膚品化妝品 facial 修手修腳整頭髮噴香水,那就是我新的水平線。這些事情說來很物質,但都很實質,我不是看到戶口有很多個零就會很開心的人,我會開心的話,是背後我可以品嚐的生活,不一定所有吃用住都要貴貴貴貴貴,我要買的只是有得揀,揀靚、揀有 heart、揀有 quality...

未跨越那條水平線以前,我沒有想過那是 miserable 的,至少以前不會因為不可以常常去 starbucks 覺得很 miserable,這是件好事,我只是喜歡進步的感覺,我都說過,我是走出了一步、就知道到自己要再走遠一點的人。Starbucks 到今時今日於我仍然有作為獎品的意義,雖然我已經可以毫無障礙地得到,但是就是為了這種輕鬆,每一次我都會 appreciate,這是我想要的生活。

或者,說得上 miserable,我並不單是在向前跑,我必需承認我還有逃走的心態。事實上miserable 的世界一直在我身邊,我沒辦法也不應該嘗試去改變。從冰島回來我做了一次 hair treatment 加剪頭髮,要 $800,很正常的價錢;爸爸每兩個月去深圳剪一次頭髮,每次 $5。我去一次 salon 足夠爸爸剪 26 年頭髮。這不是爸爸會覺得 miserable,是我、我不要用 $5 剪頭髮,當然這是極端的例子。我實在很討厭要慳,很害怕要慳,我好想賴那是爸爸給的陰影,某程度來說我仍是個頗慳的人,卻和我現在的生活充滿矛盾。所以,miserable 的是我,我不知道這種恐慌到甚麼時候才可以真正獲得解決。

究竟我要到達那一條水平線我才會覺得滿足,或者現在我已經很接近,又或者我還沒有看到。Anyway,我還是再努力一點再說吧!

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我不會綁鞋帶



我不會綁鞋帶

這次我穿著去冰島的球鞋,鞋帶特別容易鬆脫,幾乎每半小時就要蹲下來再綁一次。他們說我不懂得綁鞋帶,是的,我綁鞋帶的方法跟其他人的不一樣,也許是個差的綁鞋帶方法。

六年前,我也是穿著這雙球鞋和當時還沒分手的男朋友去北海道,那時候他忍不住蹲下來一邊替我綁好鞋帶,一邊向我示範正確的綁鞋帶的方法。六年後,天使好朋友又教我綁鞋帶。其實我是故意不去學懂的。因為我喜歡那種被照顧的感覺,他們教我綁鞋帶的時候,我覺得很幸福。我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別人照顧,只是綁鞋帶這件事情,是我特地留起來讓自己感受還沒長大的感覺的信物。(我不久前才知道有些女人要男人替她們拿手袋也是為了那種被照顧的感覺,不過我真的不能接受男人拿個完全不襯的女人手袋──不是唔型,是核突呀!男女各扣至少60分的!Please stop doing it!!)我絕不是喜歡男人替我綁鞋帶,我不是要人服待,我只是喜歡他們把我當小女孩般,他甚至不需要很耐心的教我綁,因為我根本不是學不懂,我只是想在某些我喜歡的人面前很真實地無知一下罷了。

不懂綁鞋帶是有心,但是有好些事情我是真低能的,低能得過份,有時也令我有點面紅耳熱,先不說電腦電話的常識,我對電器也是非常 handicapped 的,在酒店的時候,我跟搖控玩了幾分鐘才成功找到 DVD 的頻道,還有最簡單的電熱水壺,我可以因為找不到它唯一一個煲水掣而要放棄煲水的,回想起來都冒汗(因為似乎已經超出了低能的程度)...不過大抵我有種機器是屬於男人的範疇的信念,大部分時候我都不為此感到慚愧,基本上我覺得女人還是不懂男人的事情比較可愛,所以我也很少掩飾──見識過我的低能的人也許並不這麼認為。

但是還有一些事情,我是很介意自己不懂的。近年才認識我的人,也許很難想像我到20歲才認識 LV,24歲才認識 BMW;我到小學三、四年級都不懂開的士(/私家車──不過小時候我根本沒機會坐私家車)的門,到中一才知道意粉應該用叉捲住吃。雖然那些事情過去了,其實相同性質的事還繼續發生著。我不會輕易跟人說起,因為那些是我尚未康復的瘡疤。

曾經有一個人,他讓我很放心地告訴他的士和意粉的事情,那時他只是很簡單地說,沒有人一出生就懂這些的。後來,我愛上那人,不過我卻沒法再很坦然的告訴他我更多的無知,或者因為要顧及形象,最真實的原因其實是因為我知道他不愛我。
                                 
我很努力去學,但我仍然有太多的無知,有些時候我不需要扮那些無知都不明顯,有些時候我卻掩飾得很辛苦。如果有個人,他不介意我不懂綁鞋帶,不介意我不懂電腦電噐,如果我不介意在他面前暴露我的無知,如果他還樂意告訴我他懂得的故事..這次,如果我愛上了 Mr. Toothpaste,就是因為這些。